一、工程量计算规定:
(一)基础与墙身的划分以设计室内地坪(±0.000)为界,设计室内地坪以下为基础。砖砌围墙、台明等构筑物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
(二)通过墙基、墙身的孔洞或其它空洞的面积,每个在0.3平方米以内者不予扣除,如超过0.3平方米者,应予以扣除。
(三)计算墙身体积
1、应扣除门窗洞口(门、窗框外围面积,下同)、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的木栓、木梁、木枋、钢筋混凝土柱梁、圈梁及板头等所占体积。
2、不扣除嵌入墙身的钢筋、铁件、螺丝洞和钢砼梁头、梁垫、木屋架头、桁条垫块、木楞头、出沿椽、木砖、门窗走头、半砖墙的木筋及伸入墙内的暖气片,壁龛等体积。
3、不增加突出墙身的门、窗套、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槽和腰线(在三皮砖以下者)等体积。
4、不另计算空斗墙中墙角、门、窗洞口立边、内外墙节点、钢筋砖过梁、砖纟九、混凝土楼板下,楼地面踢脚线外,山尖和屋檐处的实砌砖,已包括在定额内。
(四)砌体和小摆设
1、小形砌体系指依附于主体结构的,带有填充性质的零星砌体。
2、园林小摆设系指相对独立的,带有装饰性质的零星砌体,例:花瓶、花盆、座凳及小型花坛,水池等。
(五)檐高高度按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滴水高度计算。
(六)砖基础体积的计算规定如下:
1、外墙墙基的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
2、内墙墙基的长度按内墙净长计算。
3、地龙墙,地楞砖墩按墙基定额执行。
(七)砖墙身体积的计算规定如下:
1.外墙墙身和女儿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女儿墙工程量并入外墙计算。
2、内墙墙基的长度按内墙净长计算,高度按图示尺寸计算。
3、沿口外墙高度的计算规定:沿口外墙高度算至其中心线的屋面板或椽子顶面,但如内外有天棚(天花、轩)及其沿口桁条起承重作用者,沿墙高度算至天棚以上19厘米。沿口挑沿砖并入墙计算。
4、山墙部分的工程量由设计室内地坪至山头二分之一的高度计算。
(八)空斗墙按外形体积以立方米计算。计算规则与实砌墙同。钢筋砖统圈梁及附墙垛(柱)、压顶(屋顶墙脊另算)和腰线应并入墙身内计算。
(九)空花墙按面积计算,其透空部分面积不予扣除。
(十)柱基合并在柱身内计算。
(十一)其它砌体计算
1、砖砌体内钢筋加固,按图示尺寸,以吨计算。
2、其它砌体均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一、工程量计算式
(一)砖基础工程量按以下公式计算
V=L*A
式中 V=砖基础体积(M3)
L=砖基础长度(M)
A=砖基础横断面积(M2)
(二)砖砌内墙工程量按以下公式计算
V=[A-(M+C)*B-(QL+GL+Z)]
式中 V=砖砌内墙体积(M3)
A=砖砌内墙面积(M2)
M=内墙中门框面积(M2)
C=内墙中窗框面积(M2)
B=内墙厚度(M)
QL=內墙中圈梁体积(M3)
GL=内墙中过梁体积(M3)
(三)砖砌外墙工程量按以下公式计算
V=
[A-(M+C)*B-(QL+GL+Z)]
式中 V=砖砌外墙体积(M3)
A=砖砌外墙面积(M2)
M=外墙中门框面积(M2)
C=外墙中窗框面积(M2)
B=外墙厚度(M)
QL=外墙中圈梁体积(M3)
GL=外墙中过梁体积(M3)
Z=外墙中柱体积(M3)
(四)、挡土墙工程量按以下公式计算。
V=L×A
式中V--挡土墙体积(m3):
L--挡土墙长度(m);
A--挡土墙截面积(m2):
A=b+B/H*1/2
其中b--挡土墙上底宽度(m);
B--挡土墙下底宽度(m);
H--挡土墙高度(m)。
(五)毛石护坡工程量按以下公式计算
V=A×δ
式中V--护坡体积(m3):
A一一护坡展开面积(m2):
δ--护坡厚度(m)。
三、工程量计算单位
本章工程量计算单位均为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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