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人工土石方
1、土壤分类:详见“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2、定额中的土方,均以天然密实的自然方计算,如遇大孔性土壤,应根据实验资料确定,另作补充。
3、人工土方定额中干湿土是综合考虑的,使用时不作换算。
4、本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挖土方时如有地表水需要排除时,亦应另行计算。
5、人工土方定额中遇有障碍物等所发生的费用按实结算。
6、人工挖土方、沟槽、基坑深度是按6m以内考虑的。开挖深度超过6m时,人工乘以系数1.09。
7、支挡土板定额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是指满铺挡土板;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实际间隔不同时,定额不作调整。
8、人工挖孔桩,桩内垂直运输是按人工考虑的。如深度超过12m时,16m以内按12m项目人工用量乘以系数1.3计算, 20m以内按12m项目人工用量乘以系数1.5计算;同一孔内土壤类别不同时,按定额加权计算;如遇有淤泥、流砂时另行处理。
9、人工挖桩间土方,按实挖体积计算(不扣除各种桩所占体积)。
10、场地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11、人工挖冻土不分土质类别、是否冬季开挖,均执行本定额。
12、人工凿石深度以1.5m以内为准,如实际深度超过1.5m,2.5m以内者乘以系数1.15,6m以内者乘以系数1.25,深度超过6m者另行补充。
13、人工装土,仅限于土方在50以内零星土方装车。
二、机械土石方
1、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2、汽车、人力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项目中,不再另行计算。
3、推土机推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0.73计算。
4、推土机推土、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c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乘以系数1.17。
5、机械挖土方、沟槽,按机械挖土90%、人工挖土10%计算工程量,人工挖土部分按定额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2计算。
6、机械凿挖岩石管沟,按机械凿挖岩石项目,基价乘以系数1.2。
7、定额中土壤含水率是按天然含水率考虑的,如含水率大于25%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计算,大于40%时,定额人工、机械乘系数1.25计算。
8、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时 ,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计算,铺设垫板所用材料、人工、辅助机械等按实计算。
9、机械原土碾压是按两遍计算的,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比例增减;除原土碾压外,其他碾压的遍数,定额已按正常需要作了考虑,并已计算了洒水所需的人工、机械。
10、机械挖冻土按实际冻层深度计算。
三、石方爆破
1、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考虑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需覆盖的材料或安全屏障架设发生的费用按实际计算。
2、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3、本定额除药壶法爆破可另调整外,其他爆破法已综合考虑。
4、定额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雨积水除外)编制的。
四、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一、土 方
1、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2、挖土自设计室外地坪标高开始计算。
3、推土机推土、推石碴,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坡度大于5%,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下列系数计算。
坡度斜长系数表
坡 度 |
10%以内 |
15%以内 |
20%以内 |
25%以内 |
系 数 |
1.75 |
2.00 |
2.25 |
2.5 |
二、平整场地及碾压
1、人工、机械平整场地是指厚度在±30cm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其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⑵建筑场地原土碾压平整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填土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三、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沟槽、基坑的划分:
⑴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沟槽宽三倍的挖土,为沟槽。
⑵凡图示基坑底面积(不含工作面)在20m2以内的为基坑。
2、挖沟槽、基坑土方需放坡时其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放坡系数表
土壤类别 |
放坡起点深度 (m) |
人工挖土 |
机械挖土 |
|
在坑内作业 |
在坑上作业 |
|||
一、二类土 |
1.20 |
1∶0.50 |
1∶0.33 |
1∶0.53 |
三类土 |
1.50 |
1∶0.33 |
1∶0.25 |
1∶0.47 |
四类土 |
2.00 |
1∶0.25 |
1∶0.10 |
1∶0.23 |
注:⑴沟槽基坑中土壤类别不同时,分别按其放坡起点,放坡系数,依不同土壤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⑵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在沟槽、基坑作基础垫层时,放坡起点深度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⑶水撼砂基础,从水撼砂上表面开始计算放坡,放坡起点按全深计算,遇流砂时,按实际或施工组织设计计算放坡。
⑷挖冻土不计算放坡。
3、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单面加10cm,双面加20cm计算。挡土板面积按沟槽、基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
4.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按以下规定计算:
基础施工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基础材料或方式 |
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cm) |
砖基础 |
20 |
毛石、条石基础 |
15 |
砼基础垫层支模板 |
30 |
砼基础支模板 |
30 |
基础垂直面作防水层、防潮层 |
80(防水层面) |
需搭脚手架者 |
120 |
不支模板、不做垂直防潮、防水层、不搭脚手架的基础,其垫层不计算工作面。 |
5、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垃圾道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
6、挖管道沟槽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可按以下规定计算:
管道地沟沟底宽度计算(单位:m)
管径(mm) |
铸铁管、钢管、塑料管、 玻璃钢管 |
砼、钢筋砼、预应力砼管 |
陶土管 |
50-70 |
0.60 |
0.80 |
0.70 |
100-200 |
0.70 |
0.90 |
0.80 |
250-350 |
0.80 |
1.00 |
0.90 |
400-450 |
1.00 |
1.30 |
1.10 |
500-600 |
1.30 |
1.50 |
1.40 |
700-800 |
1.60 |
1.80 |
|
900-1000 |
1.80 |
2.00 |
|
1100-1200 |
2.00 |
2.30 |
|
1300-1400 |
2.20 |
2.60 |
|
注:⑴按上表计算管道沟土方工程量时,各种井类及管道(不含铸铁给排水管)接口等处需加宽而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计算,底面积大于20m2的井类,其增加工程量并入管道沟土方内计算。
⑵铺设铸铁给排水管道时其接口等处土方增加量,可按铸铁给排水管道地沟土方总量的2.5%计算。
⑶计算管道沟土方工程量时不扣除各种井类所占长度。
7、沟槽、基坑深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面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管道地沟按图示沟底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
8、设计标高与自然标高差所产生的挖、填土应另行计算。
四、人工挖孔桩:
土方量按图示桩护壁外径断面面积乘以设计桩孔中心线深度计算。
五、岩石开凿及爆破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沟槽、基坑的划分:
(1)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沟槽宽三倍的岩石开凿及爆破,为沟槽。
(2)凡图示基坑底面积(不含工作面)在20以内的为基坑。
2、人工凿岩石,以及石方爆破,安全放坡系数为1∶0.2。
3、石方开凿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4、爆破岩石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沟槽、基坑按图示深度、宽度允许另加超挖、超爆量,超挖、超爆量厚度:松石、次坚石200mm;普坚石、特坚石150mm;超挖、超爆岩石量并入岩石工程量之内。定额是按一般爆破考虑的,若设计要求光面爆破时,按相应定额乘以1.07计算。
六、回填土区分松填、夯填,按图示回填体积并依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
1、沟槽、基础回填土体积以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砌筑物(包括基础垫层、基础等)体积计算。
2、管道沟槽回填,以挖方体积减去管道所占体积计算;管径在500mm以下的不扣除其所占体积,管径超过500mm时按以下规定计算:
每米管道扣除土方体积表(单位:m3)
土方 管径 名称 |
501-600 |
601-800 |
801-1100 |
1101-1200 |
1201-1400 |
1401-1600 |
钢管 |
0.21 |
0.44 |
0.70 |
|
|
|
铸铁管 |
0.24 |
0.49 |
0.77 |
|
|
|
塑料管、玻璃钢管 |
0.22 |
0.46 |
0.74 |
1.15 |
1.25 |
1.45 |
混凝土管 |
0.33 |
0.60 |
0.92 |
1.15 |
1.35 |
1.55 |
3、余土或取土工程量,可按下式计算:
余土外运体积(取土)=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须取土体积。
七、土石方运输,按下列规定计算:
1、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弃)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2、铲运机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m计算。
3、自卸汽车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弃)土区重心的最短距离计算。
4、运土、石方,分不同运输方式和距离以立方米计算。
八、基础钎探:
基础钎探时按底层建筑面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