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垂直运输
⑴本节工作内容,包括单位工程在合理工期内完成(除装饰工程外)全部工程项目所需要的垂直运输机械费用,不包括大型机械的场外运输、一次安拆及路基铺垫和轨道铺拆等费用。
⑵建筑物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滴水处的高度,突出主体建筑屋顶的电梯间、水箱间等不计入檐口高度之内。檐高在3.6m以上可计算垂直运输机械费。同一建筑物多种用途(或多种结构),按不同用途(或结构)分别计算。分别计算后的建筑物檐高均应以该建筑物总檐高为准。
⑶预制钢筋砼柱,钢屋架的单层厂房按预制排架定额计算。
⑷单身宿舍按居住建筑定额乘以系数0.9。
⑸影剧院、博物馆、体育馆、车站、候机楼、纪念馆按公共建筑定额乘以系数1.35。
⑹本定额是按Ⅰ类厂房编制的,Ⅱ类厂房定额乘以系数1.14。
注:建筑标准较高的车间系指车间有吊顶或油漆顶棚、内墙面贴墙纸(布)或油漆墙面、水磨石地面等三项, 其中一项所占建筑面积达到全车间建筑面积50%及以上者,即为建筑标准较高的车间。
⑺本定额是按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安装、市政工期定额》中规定的标准编制;由于本节的编制原则是以工期为依据,因此,定额中的机械台班消耗量与实物工程量无关。
⑻构筑物的高度,以设计室外地坪至构筑物顶面的高度为准。
⑼采用泵送的现浇剪力墙工程,按垂运费定额乘以系数0.8。其它工程采用泵送时,按垂运费相应定额乘以系数0.9。
2、建筑物超高增价
⑴本定额适用于建筑物檐高20m以上的工程。
⑵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滴水处的高度,突出主体建筑屋顶的电梯间、水箱间等不计入檐高之内。
⑶本定额工作内容综合考虑了由于建筑物高度超过20m时,操作工人上下班降低工效、上楼工作前休息及自然休息增加的时间,垂直运输影响的时间;以及由于人工降效引起的机械降效;由于水压不足所发生的加压水泵台班。但不包括垂直运输、各类构件水平运输的降效费用。
3、二次搬运及完工清理费
(1)二次搬运费指材料、成品、半成品的二次装卸、运输费。
(2)完工清理指工程交付使用前,对工程和施工场地进行的卫生清扫和垃圾清理费。
(3)二次搬运及完工清理费无论发生与否,由施工单位包干使用。
1、垂直运输
⑴建筑物垂直运输机械费,区分不同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及高度按建筑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⑵构筑物垂直运输机械费以座为单位计算。超过规定高度时再按每增高1m定额项目计算,其高度不足1m时,也按1m计算。
⑶地下室工程的垂直运输按其建筑面积,并入上层工程量内计算。
2、建筑物超高费
建筑物超高费,区分建筑物不同檐高按建筑物20m以上建筑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3、二次搬运及完工清理费
(1)建筑工程二次搬运及完工清理费按建筑面积计算。
(2)构筑物二次搬运及完工清理费以座为单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