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国产标准定型的各种客梯、货梯、病床梯、杂货梯等电梯的机械部分安装,不适应于液压电梯的安装。定额项目划分和名称按电梯分类为依据的(见表):
GBT7025.1—3—1999电梯分类表
类别 |
操纵方法 |
类型 |
起重量 |
起重速度 |
交流半自动 |
手柄操纵或按扭控制 |
客、货、病床梯 |
5t以内 |
V≤1.0m/s |
交流自动 |
信号及集选控制(有/无司机) |
客、货、病床梯 |
3t以内 |
V≤1.0m/s |
直流自动快速 |
信号及集选控制(有/无司机) |
客、货、病床梯 |
1.6t以内 |
1.0m/s<V<2.0m/s |
直流自动高速 |
信号及集选控制(有/无司机) |
客梯 |
1.6t以内 |
V≥2.5m/s |
小型 |
轿外按钮控制(无司机) |
杂货梯 |
0.2t以内 |
V≤1.0m/s |
二、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内容:
1.准备工作、搬运、放样板、放线、清理预埋件及道架、道轨、缓冲器等安装。
2.组装轿厢、对重及厅门安装。
3.稳工字钢、曳引机、抗绳轮、复绕绳轮、平衡绳轮。
4.挂钢丝绳、钢带、平衡绳。
5.清洗设备、加油、调整、试运行。
6.自动扶梯和自动步行道的金属骨架、驱动装置、曳引链条、拉紧装置、梯级、踏脚板、扶手系统、装饰部分等安装。
三、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1.各种支架的制作。
2.电气工程部分。
3.脚手架的搭拆。
4.电梯喷漆。
四、注意事项:
1.主材、紧固件、附件及备件等,按设备带有考虑。
2.两部及两部以上并列运行及群控电梯,每部应增加工日:30层以内增加7工日,50层以内增加9工日,80层以内增加11工日,100层以内增加13工日,120层以内增加15工日。
3.本章定额是以室内地平正负零以下为地坑(下缓冲)考虑的,如遇区间电梯地坑(下缓冲)在中间层时,其下部楼层垂直搬运工作按当地搬运定额另行计算。
4.小型杂物电梯按载重量0.2t以内、无司机操作考虑的,如其底盘面积超过1m2时,人工乘以系数1.2。载重量大于0.2t的杂物电梯,则按客、货梯相应的电梯定额执行。
5.本定额已考虑了高层作业因素。
1.电梯安装均以“部”为计量单位,按层、站数分列定额项目。厅门按每层一门、轿厢门按每部一门为准,如需增减时,按增减厅门、轿厢门的相应定额项目计算;电梯提升高度以每层4m以内为准,超过4m时,按增减提升高度相应定额计算。
2.电梯增减厅门、轿厢门以“个”为计量单位,按手动、电动和小型杂物电梯分列定额项目,增减提升高度以“m”为计量单位,按每提升1m计算。
3.辅助项目的金属门套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直流电梯发电机组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角钢牛腿制作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电梯机器钢板底座制作以“座”为计量单位;按交流电梯和直流电梯分列定额项目。
4.自动步行道的长度(机头至机尾的轮距)按30m/部考虑的,如需增减时,按增减长度的相应项目计算。
5.自动扶梯、自动步行道安装以“部”为计量单位,自动扶梯按单人、双人、扶手中心距和层高分列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