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项目中的通风、空调工程。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3—2002。
3.《暖通空调设计选用手册》。
4.《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1年)。
5.《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2006年)。
6.《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1988年)。
7.《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8-2000。
三、通风、空调的刷油、绝热、防腐蚀,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定额:
1.薄钢板风管刷油按其工程量执行相应项目,仅外(或内)面刷油者,定额乘以系数1.2,内外均刷油者,定额乘以系数1.1(其法兰加固框、吊托支架已包括在此系数内)
。
2.薄钢板部件刷油按其工程量执行金属结构刷油项目,定额乘以系数1.15。
3.不包括在风管工程量内而单独列项的各种支架(不锈钢吊托支架除外)按其工程量执行相应项目。
4.薄钢板风管、部件以及单独列项的支架,其除锈不分锈蚀程度,一律按其第一遍刷油的工程量执行轻锈相应项目。
5.绝热保温材料不需粘结者,执行相应项目时需减去其中的粘结材料,人工乘以系数0.5。
6.风管、部件本身不需刷油,但法兰加固框和吊托支架需刷油者,应以其相应项目内所含型钢重量减去损耗量执行金属结构刷油相应项目。
四、定额中人工、材料、机械凡未按制作和安装分别列出的,其制作费与安装费的比例可按下表划分:
章 号 |
项 目 |
制 作 占 % |
安 装 占 % |
||||
人工 |
材料 |
机械 |
人工 |
材料 |
机械 |
||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
薄钢板通风管道制作安装 调节阀制作安装 风口制作安装 风帽制作安装 罩类制作安装 消声器、消音弯头制作安装 空调部件及设备支架制作安装 通风空调设备安装 净化通风管道及部件制作安装 不锈钢板通风管道及部件制作安装 铝板通风管道及部件制作安装 塑料通风管道及部件制作安装 玻璃钢通风管道及部件安装 复合型风管制作安装 |
60 — — 75 78 91 86 — 60 72 68 85 — 60 |
95 — — 80 98 98 98 — 85 95 95 95 — — |
95 — — 99 95 99 95 — 95 95 95 95 — 99 |
40 — — 25 22 9 14 100 40 28 32 15 100 40 |
5 — — 20 2 2 2 100 15 5 5 5 100 100 |
5 — — 1 5 1 5 100 5 5 5 5 100 1 |
五、脚手架搭拆费均按人工费的3%计取,其中人工费占25%,材料费占50%,机械费占25%。
六、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1、高层建筑增加费(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按下表计算(其中全部为人工工资):
层数 |
9层以下 (30m) |
12层以下 (40m) |
15层以下 (50m) |
18层以下 (60m) |
21层以下 (70m) |
24层以下 (80m) |
27层以下 (90m) |
30层以下 (100m) |
33层以下 (110m) |
按人工费的% |
1 |
2 |
3 |
4 |
5 |
6 |
8 |
10 |
13 |
层数 |
36层以下 (120m) |
39层以下 (130m) |
42层以下 (140m) |
45层以下 (150m) |
48层以下 (160m) |
51层以下 (170m) |
54层以下 (180m) |
57层以下 (190m) |
60层以下 (200m) |
按人工费的% |
16 |
19 |
22 |
25 |
28 |
31 |
34 |
37 |
40 |
2、超高增加费(指操作物高度距离楼地面6m以上的工程)按人工费的15%计算。
3、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4、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5、系统调整费按系统工程人工费的13%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