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第七册《路灯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包括变配电设备工程,10kv以下架空线路,电缆工程,配管配线,照明器具安装工程,防雷接地装置安装工程,共六章。
二、本册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的城镇道路、市政地下通道的照明工程,不适用于维修改造及庭院(园)内的照明工程。
三、本册定额编制依据:
1.《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
2.《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1999;
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
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2014;
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8-2010;
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7-2010;
7.《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DYD15-502-2009);
8.相关省、市、行业现行的市政预算定额及基础资料。
四、本册定额与《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关项目的界线划分,以路灯系统与城市供电系统相交为界,界限以内执行本册定额。
五、本册定额不包括线路参数的测定、运行和系统调试工作。
六、本册定额电压等级按10kV以下考虑的。
七、本册定额中除另有说明外,均不含土石方项目,如发生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土石方工程”相应项目。
八、路灯设施迁移、迁改的保护性拆除费用按相应项目人工加机械之和乘以系数0.5。
九、本册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节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