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内蒙古自治区园林养护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养护工程、浇水工程、其它工程。
二、本定额适用的园林养护管理标准:
1、园林树木树冠完整,分枝点合适,无枯枝死杈,枝叶茂盛,季相分明,针叶树有明显的顶端生长势。花灌木开花结果,整形树树形优美,绿篱、色块修剪及时,形态佳,树下林地无杂草。
2、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无光秃现象,覆盖率95%以上。生长季节不泛黄,无杂草,边缘线清晰。
3、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色彩艳丽,株行距适宜,不露底土,无残缺,无残花败叶,无倒伏,无杂草垃圾,无病虫害。
4、病虫害防治采取“综合防治,预防为主”的方针,树木基本无病害危害迹象,虫害危害率控制如下:食叶性害虫<8%,刺吸性害虫<15%,蛀干性害虫<5%。
5、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援特点,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援植物的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80%,开花的攀援植物能适时开花。
6、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应及时清除,做到保洁及时。
三、定额执行中需注意的问题:
1、本定额是由落叶乔木、常绿乔木、灌木、球形植物、绿篱、草坪、苜蓿、露地花卉、爬地类植物、水生植物、攀援植物的日常养护管理等项目组成。
2、本定额共分三章,其中养护工程、浇水工程的子目基价均是按照正常养护程序,完成一年养护内容所需要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计算一年养护费用时,在养护工程的基础上,按照不同浇水方式,分别套用浇水工程相应子目。
3、本定额项目已包含了绿化养护工作中所必需的工料机摊销费及工器具使用费和养护期间的材料水平运输费用,除有特殊说明外不得增加和调整。
四、有关定额项目说明:
1、乔木、灌木,株、行距小于0.5米时和爬地类植物株、行距小于0.3米时,按绿篱相应子目执行。
2、落叶乔木和常绿乔木养护工作内容包括:保洁、看护,围水圈除杂、(抹萌芽)、施肥翻地、修剪、打药、涂白、浇水等。
3、花灌木养护工作内容包括:保洁、看护,围水圈除杂、施肥翻地、修剪、打药等。
4、球形植物、绿篱、爬地类植物、攀援植物养护工作内容包括:保洁、看护,围水圈除杂、施肥(翻地)、修剪、打药、防火打边等。
5、草坪、苜蓿养护工作内容包括:保洁、搂枯草和树叶、追肥、修剪、物理防虫、草坪除杂等。
6、浇水工程分为胶管浇水、水车浇水、喷灌浇水、微喷浇水四个项目。水车浇水综合的5公里运距,运距超出5km时,按《内蒙古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子目执行。
7、养护子目中的农药按广谱、无公害、生态环保型农药考虑,如实际使用的农药或化肥的价格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8、草坪除杂定额考虑的是人工除杂,没有考虑使用除草剂。
9、围水圈除杂工序的内容包括:围水圈、水圈除杂、水圈松土以及绿篱的水渠围堰除杂。
10、修剪工序的内容包括:提干、剪枯死枝、剪干枝、花灌木掏内膛及清理等。
11、补栽树木、草坪按新工栽植项目执行。
12、本定额中的花灌木以冠径和苗高来区分,单株或多株栽于一穴为丛,株为组成丛的单位。
13、本定额项目不包括在同等养护过程中发生的设备和管道维修费用,如发生需另行计算。
五、园林养护工程的费用计算
1、规费的种类、内容、缴纳使用方法,与2017《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的规定一致。由城镇园林管理部门负责的城市公园、广场、道路绿化带的花草树木养护工程,规费的计取由园林管理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2、园林养护工程不计取2017《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的通用项目措施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