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人工凿石、切割机切割石方、液压岩石破碎机破碎岩石、明挖石碴运输、推土机推石碴、反铲挖掘机挖石碴、自卸汽车运石碴等项目。 二、岩石分类详见岩石分类表。
注:本表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工程岩体分级标准》CB 50218—94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2009年局部修订版)整理。
三、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和闷炮。 四、定额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考虑,炮孔中如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或积水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五、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雷管可以换算,数量不变,同时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用量,增加导火索用量,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抛掷和定向爆破另行处理)。 六、打眼爆破若要达到石料粒径要求,则增加的费用另计。 七、爆破工作面所需的架子,爆破覆盖用的安全网和草袋,爆破区所需的防护费用,定额均未考虑,如发生时另行按实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石方的凿、挖、推、装、运、破碎等体积均以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二、石方工程量按图纸尺寸加允许超挖量计算,开挖坡面每侧允许超挖量:极软岩、软岩20cm,较软岩、硬质岩15c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