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第十册《拆除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包括拆除旧路,拆除人行道,拆除预制侧缘石,拆除 混凝土管道,拆除金属管道,拆除砖石构筑物,拆除混凝土障碍物,伐树、挖树蔸,路面凿毛,路面铣 刨机铣刨沥青路面,液压岩石破碎机破碎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等项目。
二、本册定额编制依据:
1.《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7—2013;
2.《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1999;
3.《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995;
4.《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市政工程》LD/T 99.1—2008;
5.相关省、市、行业现行的市政预算定额及基础资料。
三、本册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节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