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第七册《通风空调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适用于通风空调设备及部件制作安装,通风管道 制作安装,通风管道部件制作安装工程。 二、本册定额编制的主要技术依据有: 1.《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2003;
2.空调系统中管道配管执行第十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相应项目,制冷机机房、锅炉房管道配管执行第八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3.管道及支架的除锈、油漆,管道的防腐蚀、绝热等内容,执行第十二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1)薄钢板风管刷油按其工程量执行相应项目,仅外(或内)面刷油定额乘以系数 1.20,内外均刷 油定额乘以系数 1.10(其法兰加固框、吊托支架已包括在此系数内)。
(3)未包括在风管工程量内而单独列项的各种支架(不锈钢吊托支架除外)的刷油,按其工程量执 行相应项目。 (4)薄钢板风管、部件以及单独列项的支架,其除锈不分锈蚀程度,均按其第一遍刷油的工程量, 执行第十二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中除轻锈的项目。
1.系统调整费:按系统工程人工费 7%计取,其费用中人工费占 35%。包括漏风量测试和漏光法测试 费用。
3.操作高度增加费:本册定额操作物高度是按距离楼地面 6m 考虑的,超过 6m 时,超过部分工程量 按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 1.20 计取。 4.建筑物超高增加费:指高度在 6 层或 20m 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上进行安装时增加的费用,按 下表计算,其费用中人工费占 65%。
五、定额中制作和安装的人工、材料、机械比例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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