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第九册《消防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中的消防工程。 二、本册定额编制的主要技术依据有: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05;
1.阀门、气压罐安装,消防水箱、套管、支架制作安装(注明者除外),执行第十册《给排水、采 暖、燃气工程》相应项目; 2.各种消防泵、稳压泵安装,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6.各种仪表的安装及带电讯号的阀门、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驱动装置及泄漏报警开关的接线、校线等执行第六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7.剔槽打洞及恢复执行第十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相应项目; 8.凡涉及管沟、基坑及井类的土方开挖、回填、运输、垫层、基础、砌筑、地沟盖板预制安装、路 面开挖及修复、管道混凝土支墩的项目,执行《江西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和《江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相应项目。 四、下列费用可按系数分别计取: 1.脚手架搭拆费按定额人工费的 5%计算,其费用中人工费占 35%。 2.操作高度增加费:本册定额操作高度,均按 5m 以下编制;安装高度超过 5m 时,超过部分工程量 按定额人工费乘以下表系数。
3.建筑物超高增加费:高度在 6 层或 20m 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上进行安装时增加的费用,按下 表计算,其费用中人工费占 65%。
五、界限划分: 1.消防系统室内外管道以建筑物外墙皮 1.5m 为界,入口处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室外埋地管道执 行第十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中室外给水管道安装相应项目。 2.厂区范围内的装置、站、罐区的架空消防管道执行本册定额相应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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