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第十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生活用给排 水、采暖、空调水,燃气系统中的管道、附件、器具及附属设备等安装工程。 二、本册定额编制的主要依据有: 1.《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 2.《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2011 修订);
2.本册定额未包括的采暖、给排水设备安装应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三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等相应项目。 3.给排水、采暖设备、器具等电气检查、接线工作,执行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5.本册凡涉及管沟、工作坑及井类的土方开挖、回填、运输、垫层、基础、砌筑、地沟盖板预制安 装、路面开挖及修复、管道混凝土支墩的项目,以及混凝土管道、水泥管道安装执行相关定额项目。
1.脚手架搭拆费按定额人工费的 5%计算,其费用中人工费占 35%。单独承担的室外埋地管道工程, 不计取该费用。 2.操作高度增加费:定额中操作物高度以距楼地面 3.6m 为限,超过 3.6m 时,超过部分工程量按定 额人工费乘以下表系数:
3.建筑物超高增加费,指高度在 6 层或 20m 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上进行安装时增加的费用,按 下表计算,其费用中人工费占 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