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打桩,灌注桩,共2节。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陆地上桩基工程,所列打桩机械的规格、型号是按常规施工工艺和方法综合取定的。
三、本章定额不分土壤类别,已综合考虑。
四、本章定额已包括桩基施工中的测试、记录,不包括试桩及完工后的试验,发生时另行计算。
五、本章定额未考虑桩基施工前的场地平整、压实地表、地下障碍处理等,发生时另行计算。
六、探桩位已综合考虑在各类桩基项目内,不另行计算。
七、单位工程的桩基工程量在表3-1规定数量以内时,其人工、机械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25。灌注桩单位工程的桩基工程量指灌注混凝土 量。
单位工程的桩基工程量表 表3-1
项目 |
单位工程的工程量 |
项目 |
单位工程的工程量 |
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 |
200m3 |
旋挖钻机成孔灌注桩 |
150m3 |
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 |
50m3 |
冲击成孔机成孔灌注桩 |
150m3 |
预制钢筋混凝土板桩 |
100m3 |
冲孔桩机成孔灌注桩 |
100m3 |
钢管桩 |
50t |
沉管成孔灌注桩 |
100m3 |
回旋钻机成孔灌注桩 |
150m3 |
螺旋钻机成孔灌注桩 |
150m3 |
八、本章定额以陆地打垂直桩编制。设计要求打斜桩时,斜度≤1:6时,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斜度>1:6时,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九、本章定额以平地(坡度≤15°)打桩为准,在堤坡上(坡度>15°)打桩时,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在地坪上打坑槽内(坑槽深度>1m)或在基坑内(基坑深度>1.5m,并且基坑面积≤500m2)打桩,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1。
十、在已挤密的土壤中打桩,如桩间补桩、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等,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十一、打桩
1.打桩工程,如遇送桩,可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表3-2中的系数。
送桩深度系数表 表3-2
送桩深度 |
系数 |
≤2m |
1.25 |
≤4m |
1.43 |
>4m |
1.67 |
2.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桩、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定额按购入成品构件考虑,已包含桩的移动、起吊、就位。
3.本章定额内未包括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钢桩尖的制作安装项目,如实际发生时,执行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的预埋铁件项目。
4.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桩头灌芯部分执行人工挖孔灌注桩芯项目。
十二、灌注桩
1.回旋钻机成孔、旋挖钻机成孔、冲击成孔机成孔、冲孔桩机成孔等灌注桩和人工挖孔桩设计要求进入岩石层时,执行入岩项目。入岩指钻入中分化的软质岩,见第一章“土石方工程”岩石分类表。
2.旋挖成孔、冲孔桩机带冲抓锤成孔灌注桩项目按湿作业成孔考虑,如采用干作业成孔工艺,则扣除定额项目中的黏土、水和泥浆泵。
3.本章定额各种灌注桩的材料用量中,均已包括了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见表3-3。
灌注桩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率表 表3-3
项目名称 |
充盈系数 |
损耗率(%) |
冲孔桩机成孔灌注混凝土桩 |
1.30 |
1 |
旋挖钻机、冲击成孔机成孔灌注混凝土桩 |
1.25 |
1 |
回旋、螺旋钻机钻孔灌注混凝土桩 |
1.20 |
1 |
沉管成孔灌注混凝土桩 |
1.15 |
1 |
人工挖孔灌注混凝土桩 |
- |
1 |
如设计要求的充盈系数或实际材料使用量与定额含量不同时,允许调整。其调整方法为:
定额人工、材料、机械使用量× |
设计充盈系数(或实际使用量) |
定额充盈系数(或定额使用量) |
4.除单独成孔的桩以外,发生空桩时,可扣减相应项目中的填充材料,其余不变。
5.本章定额未包括干作业成孔桩的土石方场内、场外运输,实际发生时执行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相应项目。
6.本章定额未包括湿作业成孔桩的泥浆池制作,实际发生时执行第四章“砌筑工程”相应项目。
7.本章定额未包括湿作业成孔桩的泥浆场外运输,实际发生时执行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相应项目。
8.本章定额未包括桩钢筋笼、铁件制作安装项目,实际发生时执行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项目。
9.本章定额内未包括沉管灌注桩的预制桩尖制作安装项目,实际发生时执行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的小型构件项目。
10.灌注桩后压浆注浆管、声测管埋设,注浆管、声测管材质、规格不同时,可以换算。
11.注浆管埋设定额按桩底注浆考虑,如设计采用侧向注浆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12.桩底(侧)后压浆已综合考虑了桩长、桩径不同因素,若水泥品种、强度等级与定额不同,可以换算。
13.人工挖孔桩土方、人工挖孔桩入岩定额项目中,已按土壤、岩石不同类别综合考虑;遇有淤泥、墓穴以及抽水时另行处理。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打桩
1.预制钢筋混凝土桩
(1)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桩截面面积,以“m3”计算。管桩的空心体积应扣除,如管桩的空心部分按要求灌注混凝土或其他填充材料,应另行计算。
(2)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钢桩尖按设计图示尺寸,按质量以“t”计算。
2.钢管桩
(1)钢管桩按设计图示尺寸质量以“t”计算。
(2)钢管桩内切割按设计要求的数量以“根”计算;精割盖帽按设计要求的数量以“个”计算。
(3)钢管桩管内钻孔取土、填芯,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填芯截面积,以“m3”计算。
3.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接桩、钢管桩电焊接桩,按设计要求接桩头的数量以“个”计算。
二、灌注桩
1.回旋钻机、旋挖钻机、冲击成孔机、螺旋钻机成孔工程量按打桩前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的成孔长度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以“m3”计算。入岩增加费工程量按实际入岩深度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以“m3”计算。
2.冲孔桩机成孔工程量按进入土层、岩石层的成孔长度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以“m3”计算。
3.回旋、旋挖、冲击、冲孔、螺旋钻孔灌注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超灌长度] ×设计桩截面面积,以“m3”计算。设计未注明超灌长度,可按0.5m计算。
4.沉管成孔工程量按打桩前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不包括预制桩尖)的成孔长度乘以钢管外径截面积,以“m3”计算。
5.沉管成孔灌注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桩长(不包括预制桩尖)+超灌长度]×钢管外径截面积,以“m3”计算。设计未注明超灌长度,可按0.5m计算。
6.钻孔压浆桩工程量按设计桩长以“m”计算。
7.注浆管、声测管埋设工程量按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另加0.5m以“m”计算。
8.桩底(侧)后压浆工程量按设计注入水泥用量,以“t”计算。
9.人工挖孔桩挖孔工程量分别按进入土层、岩石层的成孔长度乘以设计护壁外围截面积,以“m3”计算。
10.人工挖孔桩模板工程量,按现浇混凝土护壁与模板的实际接触面积以“m2”计算。
11.人工挖孔桩灌注混凝土护壁和桩芯工程量分别按设计图示截面积乘以设计桩长另加超灌长度,以“m3”计算。超灌长度设计有规定者,按设计要求计算;无规定者,按0.25m计算。
12.钻(冲)孔灌注桩、人工挖孔桩,设计要求扩底时,其扩底工程量按设计尺寸,以“m3”计算,灌注混凝土时,其工程量并入相应的混凝土项目内。
13.灌注水下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桩长+设计超灌长度)×设计截面面积,以“m3”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