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范围:
1.斗式提升机;
2.刮板输送机;
3.板(裙)式输送机;
4.螺旋输送机;
5.悬挂输送机;
6.固定式胶带输送机;
7.皮带接头胶接。
二、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机头、机尾、机架、轨道、托辊、拉紧装置、传动装置等安装、敷设及接头。
三、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钢制外壳、刮板、漏斗制作安装;
2.特殊试验。
四、刮板输送机定额单位是按一组驱动装置计算的。如超过一组,则将输送长度除以驱动装置组数(m/组数),以所得m/组数来选用相应的子目,再以组数乘以该子目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斗式提升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提升机型号及提升高度分列定额项目。
二、 刮板输送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输送长度除以双驱动装置组数和槽宽分列定额项目。
三、板式(裙式)以“台”为计量单位,按链轮中心距和链板宽度分列定额项目。
四、螺旋输送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公称直径和机身长度分列定额项目。
五、悬挂式输送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驱动装置、转向装置、接紧装置和重量分列定额项目。
六、固定式胶带输送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带宽和输送长度分列定额项目。
七、卸矿车及皮带秤以“台”为计量单位,按带宽分列定额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