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工业炉窑中各种耐火(隔热)浇注料、耐火捣打料、耐火可塑料和耐火喷涂料工程,不适用于工厂预制或永久性生产车间生产的耐火(隔热)浇注料预制块。
二、本章定额的工作内容包括:施工部位的清扫与准备,施工测量放线;现场200m以内水平运输,不定型耐火材料的搅拌与输送,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浇注料的浇注与振动,可塑料和捣打料的捣固,喷涂料的喷涂;自然干燥与养护;工作地点的清扫与清废。
三、耐火(隔热)浇注料、耐火可塑料和耐火捣打料工程,施工所耗用的模板已按接触面积综合计算在定额含量内。
四、耐火可塑料定额的材料消耗量中未考虑因设计压缩比要求而增加的材料消耗量,发生时按实际调整。
五、本章定额未考虑炉壳除锈,不定型耐火材料中埋设钢筋,锚固件和铺设铁丝网及可塑料维护修整的工料消耗,发生时执行辅助工程中的相应项目。
六、定额内不包括用蒸汽、煤气、红外线等烘烤养护要求,需要时可按实调整。
七、执行本章定额中密闭式工业炉耐火或隔热浇注料定额项目,必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缺一不可:
1.必须是不准许开割进料孔的炉壳;
2.炉壳的内径小于2500mm;
3.全炉耐火(隔热)浇注料工程量小于30m3。
八、喷涂定额适用于各种工业炉窑,金属烟囱的耐火、隔热、耐磨衬里的机械喷涂工程。定额内包括了回弹在内的各种材料损耗。如设计壁厚、材质与定额不符,按相应定额换算。
九、预制块砌筑及安装:预制块砌筑、安装以单块重量50kg为界,50kg 以内为砌筑,大于50kg为安装。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耐火喷涂料的工程量计算以“10m2”为计量单位,所有炉窑分部位及造型,按重质、轻质和纤维质耐火喷涂料分别计算。
二、炉壳需做除锈处理时,可按接触面积计算。
三、耐火可塑料按实际体积计算工程量。
四、耐火浇注料中如设计要求埋设钢筋或辅挂钢丝网,其搭接长度或面积可一并计入工程量。
五、耐火捣打料工程量按实体积计量,不分部位、结构、造型,按热打和冷打划分项目。
六、不定型耐火材料施工模板(除步进梁用异形钢模板外),已按“m3”摊入定额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