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土草围堰,土石混合围堰,圆木桩围堰,钢桩围堰,钢板桩围堰,双层竹笼围堰,筑岛填心,共7节。
二、土草围堰、土石混合围堰项目,土方的挖、装、运、堆及拆除清理均为人工操作,如采用机械施工,执行本册第一章“土石方工程”中相应项目,围堰项目中考虑的人工不扣除。
三、围堰工程50m范围以内取土,均不计土方的材料价格。50m范围以外取土,应计算土方的运输或外购费用,外购或外运土方时扣除定额中现场挖运土方的人工,即15工日/100m3黄土。围堰项目中所列黄土数量为自然方量,计算时可按取土的实际情况调整。
四、过水土石围堰混凝土泵送子目中未包括泵送费,执行本册第七章“其他工程”中相应项目。
五、草袋围堰采用双排草袋中间填土时,中间填土部分执行本章筑土围堰项目。
六、草袋围堰如使用麻袋或塑料编织袋,草袋和麻绳的消耗量乘以系数0.47,草袋换成麻袋或塑料编织袋,其余不变。
七、圆木桩围堰、钢桩围堰均按疏打,桩间安放篱笆、草帘并填土考虑;钢板桩围堰按密打,桩间填土加固考虑。定额中黄土和桩的数量仅供参考,可按实调整。定额中均未包括桩的打拔,另执行本册第二章“打拔工具桩”中相应项目。
八、筑岛填心指在围堰围成的区域内填土、砂及砾石。
九、双层竹笼围堰项目按竹笼间黄土填心的宽度2.5m以内考虑,实际填心宽度超过2.5m,超出部分另执行本章“筑岛填心”子目。定额中黄土的数量仅供参考,可按实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围堰工程根据定额单位,按围堰的施工断面乘以围堰中心线的长度以“m3”计算,或按围堰中心线的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二、草袋围堰的工程量按草袋装土后的体积以“m3”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