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格栅,格栅除污机,滤网清污机,压榨机,刮砂机(除砂机),吸砂机,刮泥机,吸泥机,周边传动刮吸泥机,撇渣机,砂(泥)水分离器,曝气机,曝气器,布气管,滗水器,生物转盘,搅拌机,推进器(搅拌器),加药设备,加氯机,氯吸收装置,水射器,管式混合器,带式压滤机,污泥脱水机,污泥浓缩机,污泥浓缩脱水一体机,污泥输送机,污泥切割机,闸门,旋转门,堰门,拍门,启闭机,升杆式铸铁泥阀,平底盖闸,集水槽,堰板,斜板、斜管,钢网格支架制作安装,紫外线消毒设备,臭氧消毒设备,除臭设备,膜处理设备,其他设备,共45节。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市政水处理工程发生的机械设备安装项目。
三、各机械设备项目中包括:设备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到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搬运;机具和材料自施工单位现场出库点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搬运。
四、各机械设备项目中已含单机试运转和调试,成套设备和分系统调试另执行《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应项目。
五、各类设备的预埋件及设备基础二次灌浆,均需另计。
六、冲洗装置和涉及轨道安装的设备,根据设计内容执行《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应项目。
七、曝气机,臭氧消毒、除臭、膜处理、氯吸收装置,转盘过滤器等设备安装项目,只包括主体设备的安装,与主体设备配套的管路系统(管道、阀门、法兰、泵)、风路系统、电气系统、控制系统等,根据其设计或二次设计内容执行《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应项目。
八、金属管道的防腐执行《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应项目。
九、其他有关说明:
1.格栅组对的胎具制作需另计。
2.旋流沉砂器项目中不包括工作桥安装,发生时另执行《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应项目。
3. 周边传动刮泥机不分单双驱动,均执行本章相应项目。
4. 桁车式刮泥机在斜管沉淀池中安装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05。
5. 刮泥机按虹吸式考虑,如采用泵吸式,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0。
6. 中心传动吸泥机按单管式考虑,如采用双管式,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05。
7. 布气管与通气管的划分以通气立管的底端与布气管相连的弯头为界,布气管执行本章相应项目,定额已综合考虑配套管件的安装;与布气管相连的通气管执行《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应项目。
8. 立式反应搅拌机在深度超过3.5m池内安装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05。
9. 管式混合器按“两节”考虑,如为“三节”,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30。
10. 污泥脱水机械已综合考虑设备安装就位的上排、拐弯、下排,与实际施工方法不同时,不得调整。
11.铸铁圆闸门项目已综合考虑升杆式和暗杆式等闸门机构形式。铸铁方闸门按带门框座考虑。闸门项目含闸槽安装,已综合考虑单吊点、双吊点的因素;闸门开启方向和进出水的方向不同时,不得调整。
12.启闭机安装深度手轮式按3m以内考虑,手摇式按4.5m以内考虑,电动按6m以内考虑,汽动按3m以内考虑。
13.集水槽制作项目中已包括钻孔或铣孔。
14.碳钢集水槽制作和安装中已包括除锈和刷一遍防锈漆、两遍调和漆,不得另计除锈、刷油费用。底漆和面漆因品种及防腐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15.碳钢、不锈钢矩形堰板执行齿形堰板项目,人工乘以系数0.60。
16.金属齿形堰板安装按有连接板考虑,非金属堰板安装按无连接板考虑,与实际安装方法不同时,不得调整。
17.非金属堰板安装项目适用于玻璃钢堰板和塑料堰板的安装。
18.斜板、斜管安装项目均按成品考虑,不同材质的斜板不得换算。
19.膜处理设备项目不包括膜处理系统单元以外的水泵、风机、曝气器、布气管、空压机、仪表、电气控制系统等附属配套设施的安装,另执行本章相应项目或《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格栅除污机、滤网清污机、压榨机、刮砂机、吸砂机、刮泥机、吸泥机、刮吸泥机、撇渣机、砂(泥)水分离器、曝气机、搅拌机、推进器、氯吸收装置、带式压滤机、污泥脱水机、污泥浓缩机、污泥浓缩脱水一体机、污泥输送机、污泥切割机、启闭机、臭氧消毒设备、离子除臭设备、转盘过滤器等区分设备类型、材质、规格、型号和参数,按设计数量以“台”计算;
滗水器区分不同型号及堰长,按设计数量以“台”计算;
巴氏计量槽槽体安装区分不同的渠道和喉宽,按设计数量以“台”计算;
生物转盘区分设备重量(包括电动机重量),按设计数量以“台”计算。
二、一体化溶药及投加设备、计量泵、投加机、计量输送机、二氧化氯发生器等设备不分设备类型、规格、型号和参数,按设计数量以“台”计算;粉料储存投加设备料仓区分不同直径、高度、重量,按设计数量以“台”计算。
三、膜处理设备区分设备类型、工艺形式、材质结构以及膜处理系统单元产水能力,按设计数量以“套”计算。
四、紫外线消毒设备按设计以“模块组”计算。
五、格栅、平板格网、格栅罩区分不同材质,按设计图示质量以“t”计算;集水槽区分不同材质和厚度,按设计图示质量以“t”计算;钢网格支架按设计图示质量以“t”计算。
六、曝气器区分不同类型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水射器、管式混合器区分不同公称直径,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拍门区分不同材质和公称直径,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七、闸门、旋转门、堰门区分不同尺寸,按设计数量以“座”计算;升杆式铸铁泥阀、平底盖闸区分不同公称直径,按设计数量以“座”计算。
八、布气管区分不同材质和直径,按设计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九、堰板制作分别按碳钢、不锈钢区分厚度,按设计尺寸面积以“m2”计算;堰板安装分别按金属和非金属区分厚度,按设计尺寸面积以“m2”计算;斜板、斜管按设计尺寸面积以“m2”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