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起挖苗木,汽车运苗木,栽植苗木,假植,摆设盆花,树木支撑及搭设遮阴棚,草绳绕树干,洒水车浇水,人工换土,共9节。
二、本定额不包括起挖、栽植珍贵树木和超过定额最大规格的特大树木,发生时应结合实际另行计算。
三、起挖或栽植树木、人工换土均以普硬土为计算标准,如为坚硬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5,如为冻土时人工乘以系数2.0,其他不变。
四、在边坡(坡度>30°)起挖或栽植花草树木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
五、绿化工程均包括施工地点至堆放点50m范围内花草树木搬运,500m内每超过10m,其超运距用工增加1.5%;人工换土运土的水平距离按50m内考虑,500m内每超过10m,其超运距增加用工0.021工日。
六、起挖苗木、汽车运苗木定额项目适用于绿化工程中发生植物迁移的情况,不适用于新建绿化工程或新栽植物项目,新建绿化工程或新栽植物的起挖、运输包含在苗木单价中,不另计算。
七、汽车运苗木运距按5km以内考虑,每增加1km载重汽车台班乘以系数1.05,超过30km另行计算。
八、本定额中的地被植物是指非木本类的地被植物,木本类地被植物按栽植灌木相应项目执行。
九、搭设树木支撑所用树棍长度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其他不变。
十、洒水车浇水适用于绿化施工现场无自有水源的情况,在植物栽植和养护期内按定额用水量执行洒水车浇水相应项目。
十一、本章种植包括种植后10天以内的养护工作,以及种植后绿化地周围距离2m内的清理工作。
十二、人工换土是指单株(坑)植物种植点土质不能满足植物生长时,采取种植土换填;色带、成片绿篱、地被植物及花卉换土按成片换土执行回填种植土定额项目。换填种植土消耗量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调整,人工按种植土调整比例相应调整。
十三、本章定额不包括种植前清除建筑垃圾及其他障碍物,发生时另计。
十四、本定额中不包括栽植苗木、花卉的主材含量,片栽绿篱、花卉、草皮、地被植物按设计种植密度×损耗率计算主材消耗量,其他不变。其栽植等操作损耗率规定如下:①裸根乔木、灌木为1.5%;②绿篱、色带、攀缘植物、地被植物为2%;③草根、草皮、花卉、丛生竹为4%。
十五、苗木等计量规格的规定:胸径,指地表面向上1.3m高处的树(竹)干直径;树高,指树冠顶部距地表面的高度;灌丛高,指灌木顶部距地表面的高度;生长年限,指苗木种植至起苗时的生长时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树木不论大小均按不同胸径或土球直径、灌丛高度的规格以“株”计算。
二、散生竹按不同胸径规格以“株”计算,丛生竹按不同根盘丛径规格以“丛”计算。
三、绿篱排数在三排及以上且宽度在1.2m以内的,按成片绿篱执行。宽度在1.2m以上,或宽度在1.2m以内但由两种以上植物组成一定图案的成片绿篱,按成片绿篱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执行。
四、栽植单、双排绿篱均以长度计算,栽植成片绿篱按面积计算。
五、攀援植物按年生长期、水生植物按不同品种以“株”计算。
六、栽植花坛、片栽花卉、地被植物按不同苗木品种以面积计算。
七、铺种草皮均以不同品种及栽植方式以面积计算。
八、摆设盆花按所摆设的盆数计算。
九、草绳绕树干按缠绕树干的高度以长度计算。
十、搭设遮阴棚区别不同高度按所搭设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十一、洒水车浇水工程量按定额用水量以体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