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打桩工程,砌筑工程,普通木窗,普通木门,构件场外运输,共5节。
二、打石桩、圆木桩的设计规格与定额不同时,材料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三、蘑菇石墙中的蘑菇石按成品石材考虑。
四、普通木门窗
1.定额中的木材种类是按一、二类木种考虑的,如采用三类木种,相应项目制作人工乘以系数1.17,机械乘以系数1.18;如采用四类木种,相应项目制作人工乘以系数1.42,机械乘以系数1.43。
2.普通木门窗均以刨光为准,刨光损耗已包括在定额内。设计与定额断面不同时,应按比例进行换算,其他材料和人工、机械用量不变。框料断面以边框为准(框裁口如为钉条者加贴条的断面),扇料断面以立梃为准。换算公式为:设计断面(加刨光损耗)×定额材积/定额断面
3.定额中的木材断面或厚度均以毛料为准,如设计图纸注明的断面或厚度为净料,应增加刨光损耗,在净料基础上,方木一面刨光增加3mm,两面刨光增加5mm;板一面刨光增加2mm,两面刨光增加3.5mm。
4.一玻一纱窗不分纱扇所占面积多少,均按定额执行。
5.木门窗油漆:
(1)本项定额油漆是按手工操作考虑的。
(2)油漆浅、中、深各种颜色已在定额中综合考虑。
(3)定额综合考虑了在同一平面上的分色及门窗内外分色、先安玻璃后刷油等。
五、构件运输
1.本项定额适用于需要在场外进行加工制作后运至现场砌筑、安装时所发生的费用。运距按30km考虑,凡在施工现场加工制作者不得执行本项定额。
2.单独运门框按门窗运输相应定额乘以系数0.6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打石桩、圆木桩按全长(包括桩尖长度)乘以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二、砌筑
1.毛石砌体、景石墙、蘑菇石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锅台、炉灶按设计图示外围尺寸计算,火坑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定额中不包括锅台、炉灶的炉圈、炉条,发生时按实际计算。
三、普通木门窗
1.各类木门窗制作、安装均按设计图示门、窗洞口尺寸以面积计算。
2.普通窗上部带有半圆者,工程量以半圆窗和普通窗的相应定额计算。半圆部分的工程量以窗下部普通部分和上部半圆部分之间的横框上的裁口线为分界线。
3.定额中的门框料是按无下槛计算的,设计有下槛时,按相应“门下槛”项目执行,其工程量按门框外围宽度以“延长米”计算。
4.纱门(窗)扇按扇外围面积计算。
5.木门窗不同油漆种类,按刷油部位,需采用系数乘工程量执行相应定额子目的项目:
(1)执行单层木窗油漆的项目,其工程量计算规则及相应系数见表1-1。
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系数表 表1-1
|
项 目 |
系 数 |
工程量计算规则 (设计图示尺寸) |
1 |
单层玻璃、圆形玻璃窗 |
1.00 |
窗洞口面积 |
2 |
双层玻璃窗(包括一玻一纱窗) |
1.60 |
|
3 |
木百叶窗、小气窗 |
2.20 |
|
4 |
木百叶窗带纱扇或带开扇 |
2.80 |
|
5 |
圆形窗(圆窗内有棂条花心) |
1.40 |
|
6 |
窗纱 |
0.60 |
扇外围面积 |
7 |
其他 |
0.83 |
窗洞口面积 |
(2)执行单层木门油漆的项目,其工程量计算规则及相应系数见表1-2。
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系数表 表1-2
项 目 |
系数 |
工程量计算规则 (设计图示尺寸) |
|
1 |
镶板门 带纱扇 不带亮子 |
1.80 |
门洞口面积 |
2 |
镶板门 带纱扇 带亮子 |
1.55 |
|
3 |
镶板门 不带纱扇 不带亮子(不带纱扇 带亮子) |
1.00 |
|
4 |
半截玻璃门 带纱扇 不带亮子 |
1.45 |
|
5 |
半截玻璃门 带纱扇 带亮子 |
1.40 |
|
6 |
半截玻璃门 不带纱扇 不带亮子(不带纱扇 带亮子) |
0.85 |
|
7 |
全玻璃门 带纱扇 不带亮子 |
1.55 |
|
8 |
全玻璃门 带纱扇 带亮子 |
1.00 |
|
9 |
全玻璃门 不带纱扇 不带亮子(不带纱扇 带亮子) |
0.75 |
|
10 |
拼板门 带亮子(不带亮子) |
1.00 |
|
11 |
自由门 全玻 |
0.75 |
|
12 |
自由门 半玻 |
0.85 |
|
13 |
百叶门 全部 |
1.70 |
|
14 |
百叶门 半截 |
1.35 |
|
15 |
纱门扇 |
0.80 |
扇外围面积 |
16 |
纱门亮子 |
1.80 |
门亮子洞口 |
17 |
木门框下坎 单截口 |
0.0056 |
门洞口面积 |
18 |
木门框下坎 双截口 |
0.0083 |
|
四、构件运输
1.砖件运输的工程量按相应项目需加工材料的定额耗用量计算。
2.木构件场外运输工程量按相应项目需安装木构件的工程量计算。
3.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运输不分构件名称、类别均按体积计算。
4.门窗场外运输按门窗洞口尺寸(包括框、扇)以面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