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土方工程,共1节。
二、人工挖地槽、地坑已经考虑了不同土壤类别和夯实的因素,计算工程量时,不再区分土壤类别,均执行本章定额。
三、运余土工程量指实际体积,本章定额已考虑了压实方与自然方之间的关系系数。
四、基础灰土垫层中的灰土设计配合比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挖、填土方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二、挖地槽的工程量,外墙按设计图示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乘断面积计算,附墙垛、柱的挖土方并入计算,以体积表示。
三、人工挖地槽、地坑深度超过1.5m时,可以按1:0.33计算放坡工程量。
四、人工夯填土和运余土工程量可按下式计算:
人工夯填土量=挖土量(地槽、地坑)-室内地坪以下埋置体积(垫层和基础)
运余土量=挖土量-回填土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