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两节,共41个定额子目。
二、模板工程。
1.本定额适用于装配式整体式混凝土结构中,在预制混凝土构件之间连接形成整体构件的现场浇筑混凝土的模板。消耗量中已包含了伸出后浇混凝土与预制构件抱合部分模板的用量。
2.工具式模板指组成模板的模板结构和构配件为定型化、标准化产品,可多次重复利用,并按规定的程序组装和施工。本章定额中的钢模板、铝合金模板、塑料模板均按工具式模板编制。
3.工具式模板是由模板系统、支撑系统、紧固系统和附件系统构成的。
4.现浇混凝土墙(柱)、梁(不含圈、过梁)、板是按高度(板面或地面、垫层面至上层板面的高度)3.3m综合考虑的。超过3.3m时,按《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第十一章“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撑)”中梁、墙、板、柱的超高子目执行。
如遇斜板面结构,墙以分段墙的平均高度为准,框架梁以每跨两端的支座平均高度为准;板(含梁板合计的梁)以高点与低点的平均高度为准。
5.有梁板模板定额项目已综合考虑了有梁板中弧形梁的情况,梁和板应作为整体套用。弧形梁模板为独立弧形梁模板。圈梁的弧形部分模板按相应梁模板套用定额乘以系数1.2计算。
三、脚手架工程。
1.外脚手架、悬挑梁式双排外脚手架、导轨式整体提升架均综合了护身栏杆、挡脚板、依附踏步梯、接料平台;悬挑梁式双排外脚手架、导轨式整体提升架还综合了垂直全封闭等因素。
2.里脚手架适用于装配式构件安装里脚手架和装饰里脚手架。
3.满堂脚手架按基本层脚手架和增加层脚手架编制。装配式混凝土工程、钢结构或空间网架结构安装使用的满堂承重架以及其他施工用承重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相关费用。
(1)搭设高度8m及以上;
(2)搭设跨度18m及以上;
(3)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
(4)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4.垂直全封闭按安全网、密目网二层网封闭。如垂直全封闭设铁丝网、密目网、安全网三道网,则另行调整 〔每100m2增加1.45工日、铁丝网10m2、镀锌铁丝2.6mm(12#)9.05kg〕。
5.手动提升式吊篮脚手架是按3升3降编制的,如为2升2降人工乘以系数0.72,1升1降人工乘以系数0.43,其他不变。提升式吊篮脚手架的悬臂杆按钢管支承考虑,吊篮以单层操作台为准,如为双层操作台,人工乘以系数1.5。
6.电梯井架区别不同高度按单孔考虑。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模板工程。
1.模板工程量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的面积以“m2”计算,伸出后浇混凝土与预制构件抱合部分的模板面积不增加计算。
2.不扣除后浇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0.3m2的孔洞,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应扣除单孔面积≥0.3m2的孔洞,孔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相应的墙、板模板工程量内计算。
3.柱与梁、柱与墙、梁与梁等连接重叠部分以及伸入墙内的梁头、板头与砖接触部分,均不计算模板面积。
二、脚手架工程。
1.外脚手架、悬挑梁式双排外脚手架、导轨式整体提升架按外墙面外边线长度(含墙垛及附墙井道)乘以外墙面高度以“m2”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空圈等所占面积。
2.里脚手架按墙面垂直投影面积以“m2”计算。
3.满堂脚手架按搭设的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不扣除垛、柱所占的面积。
4.里脚手架、满堂脚手架高度在3.3m以内的为基本层,增加层的高度若在0.6m以内,按一个增加层乘以系数0.5计算;在0.6m以上至1.2m,按增加一层计算,以此类推。里脚手架如超过3.3m,先按全高面积执行基本层项目,超过部分另套增加层项目。
5.垂直全封闭按封闭面的垂直投影面积以“m2”计算。
6.金属挂栏架、吊篮脚手架按外墙面外边线长度(含墙垛及附墙井架)乘以外墙面高度以“m2”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空圈等所占面积。
7.电梯井架区别不同高度,以“座”计算。电梯井增加层在10m以内时按增加层10m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