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第一册《建筑和装饰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共分十章,包括: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第二章 地基处理及基坑支护工程
第三章 桩基础工程
第四章 砌筑工程
第五章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第六章 防水工程
第七章 门窗工程
第八章 装饰工程
第九章 排管工程
第十章 措施项目
二、本册定额中第一章至第六章、第十章执行《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市政建设工程相应费率,第七章和第八章执行《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一般装饰工程相应费率,第九章执行《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市政安装工程相应费率。
三、本册定额中的混凝土按预拌混凝土考虑,砂浆按现场搅拌考虑,如实际施工与定额不同,可按下列方法调整换算。
1.混凝土运输和泵送,按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子目执行。
2.使用现场拌和混凝土:
(1)人工每立方米混凝土增加0.60工日(为搅拌机后台用工,不包括运输);
(2)增加混凝土搅拌机(滚筒式400L),按每立方米混凝土0.05台班增加;
(3)混凝土品种换成现拌混凝土,标号、粒径采用与定额中预拌混凝土相同或相近者,数量不变。
3.使用干混预拌砂浆:
(1)人工按每立方米砂浆扣减0.41工日;
(2)扣除定额中灰浆搅拌机台班量,增加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每立方米砂浆0.11台班;
(3)砂浆品种换成干混预拌砂浆,数量不变。
4.使用湿拌预拌砂浆:
(1)人工按每立方米砂浆扣减0.60工日;
(2)扣除定额中灰浆搅拌机台班量;
(3)砂浆品种换成湿拌预拌砂浆,数量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