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砖砌体,砌块砌体,石砌体,垫层,共4节。
二、本章定额中砖砌块、石料按标准或常用规格编制,规格不同时,可以换算。
三、砖砌体、砌块砌体
1.砖基础与墙身使用同一种材料,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2.砖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面高度±300m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分界线;高度在±300mm以外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分界线。
3.砖基础不分砌筑宽度及有否放脚,均执行对应品种及规格砖的同一项目。地下混凝土构件所用砖模及砖砌挡土墙套用砖基础项目。
4.砖砌体均已包括了原浆勾缝用工,加浆勾缝时另按相应项目计算。
5.零星砌体系指台阶、台阶挡墙、地垄墙、单个面积0.3m2以内孔洞的填塞等。
6.多孔砖、空心砖及砌块砌筑有防水、防潮要求的墙体时,用普通(实心)砖砌筑导墙的,导墙与上部墙身主体需分别计算,导墙部分执行零星砌体项目。
7.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的门窗洞口等镶砌的同类实心砖部分已包含在定额内,不单独另行计算。
四、石砌体
1.石砌体项目中粗、细料石(砌体)墙按400mm×220mm×200mm规格编制。
2.石基础与石墙身划分: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
3.石护坡高度超过4m时,人工乘以系数1.15。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砖砌体、砌块砌体
1.基础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1)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并入基础工程量内计算,扣除地梁(圈梁)、构造柱所占体积,不扣除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防潮层以及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靠墙暖气沟的挑砖不增加。
(2)基础长度:外墙墙基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墙基按内墙基净长计算。
2.墙体工程量(另有规定的除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1)计算墙体时,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砖平碹、钢筋砖过梁、消火栓箱和暖气包壁龛及内墙板头的体积,不扣除梁头、外墙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椽木、木砖、门窗走头和砖墙内的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等所占的体积,突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及三皮砖以内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亦不增加。
(2)墙的长度:外墙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长度按内墙净长线长度计算。
3.多孔砖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不扣除其孔的体积。墙底部等实砌砖部分已包含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4.空心砖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不扣除其空心部分体积。墙底部等实砌砖部分已包含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5.砌体砌筑设置导墙时,砌筑导墙需单独计算,厚度与长度按墙身主体计算,高度以实际砌筑高度计算,墙身主体的高度相应扣除。
6.砖地坪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7.零星砌体、地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8.轻质砌块L形专用连接件的工程量按设计数量以“个”计算。
二、石砌体
1.石基础、石墙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参照砖砌体相应规定。
2.石挡土墙、石护坡等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三、垫层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其面积的计算方法:带形基础垫层面积,外墙以外墙中心线长度乘宽度计算,内墙以垫层面的净长度乘宽度计算;其他垫层面积,以垫层的长度乘宽度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