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斗式提升机、刮板输送机、板(裙)式输送机、螺旋输送机、悬挂式输送机、固定式胶带输送机、斗链提升机、翻斗上煤机、
二、本章定额工作内容见各定额项目。
三、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钢制外壳、刮板、漏斗制作、安装。
2.特殊试验。
3.翻斗上煤机框架、支架的配制及油漆工作,电机的检查接线工作。
4.电动葫芦及单轨小车试运转所需的重物供应和搬运。
四、翻斗上煤机是为20t/h以下工业与民用锅炉安装工程相配套的附属专用设备。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斗式提升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提升机型号及提升高度分列定额项目。
二、刮板输送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输送长度除以驱动装置组数和槽宽分列定额项目。其定额单位是按一组驱动装置计算的,如超过一组时,则将输送长度除以驱动装置组数(即m/组数),以所得m/组数来选用相应的子目,再以组数乘以该子目的定额,即得其费用。
例如:刮板输送机,宽为420mm,输送长度为250m,其中共有四组驱动装置,则其m/组数为250m除以4组等于62.5m/组,应选用定额“420mm宽以内;80m/组以内”的子目,现该机有四组驱动装置,因此将该子目的定额乘以系数4,即得该台刮板输送机的费用。
三、板(裙)式输送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链轮中心距和链板宽度分列定额项目。
四、螺旋输送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公称直径和机身长度分列定额项目。
五、悬挂式输送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驱动装置、转向装置、拉紧装置和重量分列定额项目。
六、固定式胶带输送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带宽和输送长度分列定额项目。
七、斗链提升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型号分列定额项目。
八、翻斗上煤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安装方式的不同分列定额项目。
九、电动葫芦及单轨小车均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起重量的不同分列定额项目。
十、电动葫芦及单轨小车轨道安装以“10m”为计量单位,按轨道型号分列定额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