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一般工业炉窑砌筑、不定形耐火材料浇注及辅助项目三部分内容,适用于修缮工程中一般工业炉窑砌筑工程及工业炉窑中各种耐火(隔热)浇注料、人工涂抹不定形耐火材料、耐火浇注料预制块安装。
二、砌筑的工作内容包括:准备、立线杆、放线、材料运输、泥浆搅拌、砌筑、吊装、临时砖加工、勾缝、质量自检等全部工作。
三、不定形耐火材料工作内容包括:施工部位的清扫与准备,施工测量放线,现场200m以内水平运输,不定形耐火材料的搅拌与输送,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浇注料的浇注与振动,自然干燥与养护,工作地点的清扫与清废。
四、辅助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抹灰、涂料、填料、灌浆、铺贴高温(隔热)板(毡)、缠石棉绳、模板、拱胎、预砌筑、选砖和集中砖加工等。
五、平面砌体、弧面砌体内的弧形、圆形拱砌体执行烧嘴定额。
六、15m3以下炉窑是按砖种,不分部位及砌体类别综合编制的,适用于工程量15m3以下的炉窑。但炉外烟道其工程量在15m3以下者,应执行《山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年)。
七、执行密闭式工业炉耐火或隔热浇注料定额项目,必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缺一不可:
1.必须是不准许开割进料孔的炉壳。
2.炉壳的内径小于2500mm。
3.全炉耐火(隔热)浇注料工程量小于30m3。
八、预制块砌筑及安装:
1.预制块砌筑、安装以单块重量50kg为界:50kg以内为砌筑,大于50kg为安装。
2.预制块砌筑执行相应部位的砌筑定额:
(1)耐火浇注料预制块砌筑,执行异型黏土质耐火砖Ⅱ类砌体。
(2)隔热耐火浇注料预制块砌筑,执行黏土质隔热耐火砖砌体。
(3)执行砌筑定额时,应将定额中耐火砖换算为预制块的预算价格,其净用量为0.961m3,损耗率为1.5%,定额数量为0.975m3。
九.预砌筑定额是按干砌编制的,如要求湿砌时,每立方米砌体增加耐火泥180kg,水0.08m3;如用卤水时,加56kg卤水块。
十、预砌筑场地需铺砖、抹灰、找平时、按砌红砖底和抹灰定额执行。
十一、凡施工中对合门砖、错缝砖、槎子砖、拱顶锁砖等进行的磨、切砖均属临时加工,不得执行本章集中砖加工定额。
十二、耐火(隔热)浇注料工程,施工所耗用的模板已按接触面积综合计算在定额含量内。
十三、定额内不包括用蒸汽、煤气、红外线等烘烤养护要求,发生时可按实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一般工业炉窑砌筑工程量,应按炉窑部位、砖种、造型、砖型按主要工序和次要工序分别计算,如需改型加工,其加工损耗量按定额有关规定执行。炉窑砌筑以“m3”为计量单位。
二、如遇数量不大(小于15m3以下),造型特别复杂,而体积计算过于繁琐的砖型或部位,可按设计图纸标明的单重折算成体积。根据耐火制品的净用量所占体积,换算成砌体工程量,公式如下:
V=W×S/R÷P
式中:V一一工程量(m3);
W一一耐火砖单量;
S一一复杂部位设计需用耐火砖块数;
P一一每立方米砌体净用量中耐火砖所占体积;
R一一定额取定容量。
三、管道衬砖工程量按砖种、砖型、内衬直径大小(划分为φ1m以上,φ1m以下两个级别)分别计算,如采用隔热耐火砖作内衬时,不必按工作层与非工作层分别划项计算。
四、管道衬砖(包括烟道)遇有岔口时,其砌体工程量除按图形计算外,还可根据岔口造型,按表一增加工程量。
表一每一个管道岔口增加工程量表
单位:m3/个
注:1.烟道岔口增加工程量为管道相应项目的1/2。
2.异径管道可按大口直径计算。
图中:D——变径管大口直径;
d——变径管小口直径;
δ——衬砖厚度;
L——变径管长度。
五、本章定额未考虑炉壳除锈,炉壳需做除锈处理时,可按接触面积计算。
六、耐火浇注料中如设计要求埋设钢筋或辅挂钢丝网时,其搭接长度或面积可一并计人工程量。
七、不定形耐火材料施工模板(除步进梁用异形钢模板外),已按“m3”摊人定额内,不得重复计算。
八、选砖凡属要求达到特类、I类和Ⅱ类砌体的项目全部选砖,Ⅲ类以下砌体,除施工验收规范上有特殊要求并注明者外(如焦炉),一律不选砖。
九、机械磨砖:
1.特类砌体:允许100%全部六面磨砖。
2.I类砌体:允许不超过砌筑用量的25%六面磨砖。
3.Ⅱ类砌体:允许不超过砌筑用量的15%四面磨砖。
(注:磨砖面积折算为:两大面占50%、两小面占30%、两小头占20%。)
十、机械切砖。计算机械切砌必须具备以下两条:
1.设计上有要求。
2.设计配砖与砌体造型有矛盾。
集中机械切砖的总比例,应控制不超过总砌体用量的10%。
十一、预砌筑:
1.球形顶:除有设计注明者外,一般按总量的25%计算(本条亦适用于反拱底结构)。
2.弧形顶:除有设计注明者外,一般按工作面砖层预砌筑四环(本条亦适用于吊挂炉顶)。
3.烧嘴砖:全部预砌筑、手工研磨,一般不考虑机械磨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