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管道、设备绝热层、保护层、耐酸砖、板及胶泥面层拆除工程。
二、本章定额所列项目拆除工程中包括玻璃丝布、塑料布、铝箔等,但不包括金属薄板、铁丝和玻璃钢保护层的拆除,发生时单列项目计算。
三、拆除中的除锈项目系指拆除保温层后的管道和设备除轻锈和中锈,若管道或设备为重锈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3。
四、拆除阀门和法兰绝热层,按管道直径及厚度按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2。
五、耐酸板拆除包括结合层拆除。
六、拆除后的废料、污物应清理至施工现场100m以内指定地点归堆,100m以外的污物运输执行2018年《太原市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工程分册)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管道硬质瓦块、泡沫、纤维、橡塑、毡类、棉席(被)类、聚氨酯泡沫、海泡石绝热层拆除按厚度以“10m”为计量单位。
二、立式、卧式设备硬质瓦块、泡沫、纤维、橡塑、毡类、棉席(被)类、聚氨酯泡沫、海泡石绝热层拆除按厚度以“m3”为计量单位。
三、管道、设备金属薄板、铁丝网、玻璃钢保护层拆除以“10m2”为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