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第八册《工业管道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适用于厂区范围内的车间、装置、站、罐区及其相互之间各种生产用介质输送管道,厂区第一个连接点以内的生产用(包括生产与生活共用)给水、排水、蒸汽、燃气等输送管道的安装工程。其中给水以入口水表井为界;排水以厂区围墙外第一个污水井为界;蒸汽和燃气以人口第一个计量表(阀门)为界;锅炉房、水泵房以外墙皮为界。 二、本册定额编制的主要技术依据有: 1.《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GB986-1988; 2.《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GB/T3323-2005; 3.《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GB/T985.1-2008; 4.《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35-2010; 5.《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184-2011; 6.《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50236—2011; 7.《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683--2011; 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9.《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 10.《承压设备无损检测》NB/T47013-2015; 11.《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TY02-31-2015; 12.《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 13.《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 14.相关标准图集和技术手册。 三、本册定额管道压力等级的划分: 低压:O<P≤1.6MPa;中压:1.6<P≤10MPa;高压:10<P≤42MPa;蒸汽管道P≥9MPa、工作温度≥500°C时为高压; 四、本册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1.单体试运转所需的水、电、蒸汽、气体、油(油脂)、燃气等。 2.配合联动试车费。 3.管道安装后的充氮、防冻保护。 五、下列费用可按系数分别计取: 1.厂区外1km至10km以内的管道安装项目,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0,柴油发电机台班另计。 2.整体封闭式(非盖板封闭)地沟的管道施工,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0。 3.超低碳不锈钢管执行不锈钢管项目,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焊材可以替换,消耗量不变。 4.本定额各种材质管道施工使用特殊焊材时,焊材可以替换,消耗量不变。 5.低压螺旋卷管(管件)电弧焊项目执行中压相应项目,定额乘以系数0.8。 6.脚手架搭拆费按定额人工费的7%计算,其费用中人工费占35%,其余为材料费;单独承担的埋地管道工程不计取脚手架搭拆费。 7.超高增加费:以设计标高正负零平面为基准,安装高度超过20m时,超过部分按定额人工、机械乘以下表系数。 系数表
六、有关说明: 1.生产、生活共用的给水、排水、蒸汽、燃气等输送管道,执行本册定额;生活用的各种管道执行第十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相应项目。 2.预应力混凝土管道、管件安装执行《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相应项目。 3.单件重100kg以上的管道支、吊架制作与安装,管道预制钢平台的搭拆执行第三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4.地下管道的管沟、土石方及砌筑工程执行《贵州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和《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相应项目。 5.刷油、绝热、防腐蚀、衬里,执行第十二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6.管道安装按设计压力执行相应项目,管件、阀门、法兰按公称压力执行相应项目。 7.方形补偿器安装,直管执行本册第一章相应项目,弯头执行第二章相应项目。 8.本册定额已包括场内水平运输和垂直运输工作内容。 七、执行本册定额子目调整系数的项目,其综合单价中的管理费、利润相应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