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普通钢筋、钢筋连接和铁件、拉杆、植筋项目。
二、钢筋工作内容包括制作、绑扎、安装以及浇灌混凝土时维护钢筋用工。
三、钢筋的搭接(接头)数量按设计图示及规范要求计算;设计图示及规范要求未标明的,φ10以上的长钢筋按每9m计算一个搭接(接头)。
四、钢筋未包括冷拉、冷拔,设计要求冷拉、冷拔时,费用另行计算。
五、传力杆按φ22编制,实际不同时,人工和机械消耗量应按以下系数调整。
六、植筋增加费是指当设计要求采用植筋施工方式时应计取的施工费用。植筋增加费工作内容包括钻孔和装胶。定额中的钢筋埋深按以下规定计算。
1.钢筋直径规格为20mm以下的,按钢筋直径的15倍计算,并大于或等于100mm;
2.钢筋直径规格为20mm以上的,按钢筋直径的20倍计算。
当设计埋深长度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定额中的材料可以调整。
植筋用钢筋的制作、安装,按钢筋质量执行普通钢筋相应子目。
七、钢筋挤压套筒定额按成品编制。如实际为现场加工时,挤压套筒按加工铁件予以换算。套筒重量可参考下表计算。
规格 |
φ22 |
φ25 |
φ28 |
φ32 |
重量(kg/个) |
0.62 |
0.78 |
1.00 |
1.21 |
注:表内套筒内径按钢筋规格加2mm、壁厚8mm、长300mm计算重量。如不同时,重量可以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钢筋工程量区别不同钢筋种类和规格,分别按设计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二、电渣压力焊接、气压焊接、套筒挤压、直螺纹接头,按设计图示个数计算。
三、铁件、拉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四、植筋增加费按个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