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人工挖孔桩,不分土壤类别、不分机械类别和性能均执行本定额。本定额分成孔和桩芯混凝土两部分,成孔定额子目包括挖孔和护壁混凝土浇捣等。
4.本定额预制桩子目(除静压预制管桩外),均未包括接桩,如需接桩,除按相应打(压)桩定额子目计算外,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接桩子目,其机械可按相应打桩机械调整,台班含量不变。
5.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桩,起吊、运送、就位是按操作周边15m以内的距离确定的,超过15m以外另按相应运输定额子目计算。
6.现浇混凝土浇捣是按商品混凝土编制的,采用泵送时套用定额相应子目,采用非泵送时每立方米混凝土增加人工费21元。
7.机械成孔灌注桩。
(1)本定额机械成孔灌注桩分钻(冲)孔灌注桩、旋挖桩、长螺旋钻孔压灌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
(2)本定额钻(冲)孔灌注桩、旋挖桩的成孔、入岩、灌注分别按不同桩径编制;旋挖桩成孔分泥浆护壁成孔和干作业成孔。
(3)定额已综合考虑了穿越砂(粘)土层碎(卵)石层的因素,如设计要求进入岩石层时,套用相应定额计算入岩增加费。
(4)钻(冲)孔灌注桩、旋挖桩定额已包含了成孔前用于定位和防塌孔的2m钢护筒埋设及拆除,如设计(或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使用钢护筒长度超出2m时,超出部分的埋设及拆除可另计。
(5)机械成孔灌注桩的土方场外运输按成孔体积和实际运距分别套用A.1土(石)方工程相应定额计算。
(6)钻(冲)孔灌注桩、旋挖桩成孔护壁的泥浆,如先用沉淀池沉淀泥浆后再运渣的,沉淀后的渣土及拆除的沉淀池外运套相应定额或按现场签证计算。
(7)长螺旋钻孔压灌桩的成孔,套相应长螺旋钻孔压灌桩定额子目,并扣除碎石GD20商品砼C20、混凝土输送泵、钢筋笼专用插筋器的消耗量和人工费105.12元。
8.打永久性钢板桩的损耗量:槽钢按6%,拉森桩按1%。打临时性钢板桩,若为租赁使用的则按实际租赁价值计算(包括租赁、运输、截割、调直、防腐及损耗);若为施工单位的钢板桩,则每打拔一次按钢板桩价值的7%计取折旧,即按定额套打桩、拔桩项目后再加上钢板桩的折旧费用。
9.单位工程打(压、灌)桩工程量在表A.2-2规定的数量以内时,其人工、机械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1.25计算。
表A.2-2 单位工程打、压(灌)桩工程量
项目 | 单位工程的工程量 | 项目 | 单位工程的工程量 |
钢筋混凝土方桩 | 150m3 | 打孔灌注砂石桩 | 60m3 |
钢筋混凝土管桩 | 50m3 | 钻(冲)孔灌注混凝土桩 | 100m3 |
钢筋混凝土板桩 | 50m3 | 灰土挤密桩 | 100m3 |
钢板桩 | 50t | 打孔灌注混凝土桩 | 60m3 |
10.打试验桩按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计算。
11.打桩、压桩、打孔等挤土桩,桩间净距小于4倍桩径(或桩边长)的,按相应定额子目中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3。
12.定额以打直桩为准,如打斜桩,斜度在1:6以内者,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如斜度大于1:6者,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13.定额以平地(坡度小于15°)打桩为准,如在堤坡上(坡度大于15°)打桩时,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如在基坑内(基坑深度大于1.5m)打桩或在地坪上打坑槽内(坑槽深度大于1m)桩时,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1。
14.定额各种灌注的材料用量中,均已包括表A.2-3规定的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实际充盈系数与定额规定不同时,按下式换算:
换算后的充盈系数=实际灌注混凝土(或砂、石)量/按设计图计算混凝土(或砂、石)量
表A.2-3 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
其中灌注砂石桩除上述充盈系数和损耗率外,还包括级配密实系数1.334。
15.在桩间补桩或强夯后的地基打桩时,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16.送桩(除圆木桩外)套用相应打桩定额子目,扣除子目中桩的用量,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其余不变。
17.金属周转材料中包括桩帽、送桩器、桩帽盖、活瓣桩尖、钢管、料斗等属于周转性使用的材料。
18.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的空心部分如设计要求灌注填充材料时,应套用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19.入岩增加费按以下规定计算:极软岩不作入岩,硬质岩按入岩计算,软质岩按相应入岩子目乘以系数0.5。
20.凿人工挖孔桩护壁按凿灌注桩定额乘以系数0.5;凿水泥粉煤灰桩(CFG)按凿灌注桩定额乘以系数0.3。
21.锚杆、土钉在高于地面1.2m处作业,需搭设脚手架的,按本定额的A.15脚手架工程相应子目计算,如需搭设操作平台,按实际搭设长度乘以2m宽,套满堂脚手架计算。
22.预制桩桩长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预算按设计长度计算,结算按实际人土桩的长度计算,超出地面的桩头长度不得计算,但可计算超出地面的桩头材料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