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包括地面拆除、地面拆解、地面修辑和地面铺设工程。
二、地面拆除含面层、基层拆除,但不含垫层拆除。
三、拆解包括拆卸、凿除、铲灰清理、分类、堆放。
四、地面铺设采用拆解后旧料的,执行相应定额人工、材料乘以系数1.10。
五、地面修辑按新砖添补30%考虑,如添补新砖量超出该范围,执行新作定额子目。
六、剔补项目中的地面均以补换相连面积在1m2以内为准,相连面积超过1m2时,执行地面铺设定额子目。
七、方砖与石子间隔铺设的地(路)面,分别计算面积。
八、青(红)砖拆除、拆解、铺设定额以工字、席纹铺做法编制。铺设方式与定额不同时,执行席纹铺设定额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块料面层、地面拆除、拆解、铺设应扣除单个孔洞面积在0.3m2以上所占面积。地面拆除、拆解、修辑、铺设工程量按实际尺寸以“m2”计算。
二、混凝土、混合土、砂、石、三合土地面及垫层按“m3”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