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人工费
本定额人工以工种综合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定额人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定额人工单价为:轨道信号通信工、电工、设备综合工125元/工日,智能化综合工135元/工日。
(二)材料费
1.本定额材料消耗量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净用量以及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本定额材料已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
3.本定额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设备安装的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室外以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
4.本定额已包括工程施工的周转性材料30km以内,从甲工地(或基地)至乙工地的搬迁运输费和场内运输费。
5.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用“()”表示的材料为未计价材料,未计入定额综合单价,未计价材料费另行计算。
(三)施工机具使用费
1.本定额不包括机械原值(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性小型机械费用,该“工具用具使用费”已包含在企业管理费用中,但其消耗的燃料动力已列入材料内。
2.本定额已包括工程施工的中小型机械的30km以内。从甲工地(或基地)至乙工地的搬迁运输费和场内运输费。
(四)企业管理费、利润
本定额的企业管理费、利润的费用标准,通信工程、信号工程、智能与控制系统工程、供电工程、机电设备工程是按《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规定专业工程取定的,使用时不作调整。
(五)一般风险费
本定额包含了《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所指的一般风险费,使用时不作调整。
六、人工、材料、机械燃料动力价格调整
本定额人工、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械燃料动力价格,是以定额编制期市场价格确定的,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市场价格与定额价格不同时,可参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所在地的信息价格或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价差不作为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一般风险费的计费基础。
七、本定额的缺项,按其他专业计价定额相关项目执行;再缺项时,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
八、本定额的工作内容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内。
九、本定额中未注明单位的,均以“mm”为单位。
十、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者“×××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者“×××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一、本定额总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