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本章所采用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与设计不同时,按混凝土配合比表进行换算,其余不变。
二、本章模板是以复合模板、木模板为主进行编制的,实际使用模板材料不同时,不作调整。
三、本章钢筋项目是按绑扎、电焊(除电渣压力焊和机械连接)综合编制的,实际施工不同时,不作调整。
四、钢筋的施工损耗和钢筋除锈用工,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计算。
五、凡梁的横断面为T形、L形、十字形均为异形梁。
六、坡度〉15°的斜梁、斜板的钢筋制作安装按现浇钢筋定额子目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25。
七、挑出墙外宽度大于500mm的现浇线(角)、板(包含空调板、阳光窗、雨篷)执行悬挑板项目。
八、现浇悬挑板的厚度是按100mm编制的,折算厚度不同时按实调整。
九、现浇零星项目适用于小型池槽、压顶、垫块、扶手、门框、阳台立柱、栏杆、栏板、挑出墙外宽度小于500mm的线(角)、板(包含空调板、阳光窗、雨篷),以及单个体积不超过0.02m3以内的现浇构件等。
十、预制板的现浇板带执行现浇零星构件定额子目。
十一、预制零星构件项目适用于小型池槽、扶手、压顶、漏空花格、垫块和单件体积在0.05m3以内的构件。
十二、小型构件安装项目适用于单体小于0.1m3的构件安装。
一、现浇构件:
1.混凝土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螺栓、预埋铁件及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2.柱:按设计断面尺寸乘以柱高以"m3”计算。
(1)
柱高:有梁板的柱高,应以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高度计算;无梁板的柱高,应以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高度计算;有楼隔层的柱高,应以柱基上表面至梁上表面高度计算;无楼隔层的柱高,应以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
(2)
附属于柱的牛腿,应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3)
构造柱(抗震柱)应包括“马牙槎”的体积在内,以“m3”计算。
3.梁:按设计断面尺寸乘以梁长以“m3”计算。梁长按下列规定计算:
(1)
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
(2) 次梁与主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3)
伸入墙内的梁头、梁垫体积并入梁体积内计算。
(4)
梁的高度算至梁顶,不扣除板的厚度。
4.墙:混凝土墙按设计中心线长度乘以墙高并扣除单个孔洞面积大于0.3m2以上的体积以“m3”计算。与混凝土墙同厚的暗柱(梁)并入混凝土墙体积计算。墙垛与突出部分<墙厚的1.5倍者,并入墙体工程量内计算。
5.平板:系指无梁(圈梁除外)直接由墙支撑的板,伸入墙内的板头并入板体积内计算。
6.悬挑板按伸出外墙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挑梁、边梁的工程量并入折算体积内。
二、预制构件:
1.预制构件制作、运输、安装应分别计算。
2.单位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总用量少于0.5m3时,人工乘系数1.25。
三、钢筋、铁件:
1.钢筋、铁件、螺栓工程量按设计图示钢筋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以“t"计算。
2.计算钢筋工程量时,按下列规定计算:
(1)
长度:按设计图示长度(钢筋中轴线长度)计算。钢筋搭接长度按设计图(包括规范规定)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计算。
(2)
接头:以构件的单根钢筋确定。水平钢筋直径φ10以内按每12m长计算一个接头、φ10以上按每9m长计算一个接头;竖向搭接的接头按自然层计算,当自然层层高大于9m时,除按自然层计算外,应增加每9m或12m长计算的接头量。
(3)
箍筋:箍筋长度(含平直段10d)按箍筋中轴线周长加23.8d计算,设计平直段长度不同时允许调整。
(4)
设计图未明确钢筋根数,以间距布置的钢筋按向上取整加1的原则计算。
3.机械连接(含直螺纹和锥螺纹)、电渣压力焊接头以“个”计算。该部分钢筋不再计算其搭接用量。
4.预制构件的吊钩并入相应钢筋工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