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7.1说明
表27.1.2.1 电气调试定额的分项比例
项目百分比 阶 段 |
变压器系统 |
送配电设备系统 |
电动机系统 |
一次设备本体试验 |
30% |
40% |
30% |
附属高压二次设备试验 |
30% |
20% |
30% |
继电器及仪表实验 |
20% |
20% |
20% |
一次电流及二次回路检查 |
20% |
20% |
20% |
7)主要设备的分系统内所含的电气设备元件的本体试验已包括在该分系统调试定额内,如:变压器的系统调试中已包括系统中的变压器、互感器、开关、仪表和继电器等一、二次设备的本体调试和回路试验。绝缘子和电缆等
单体试验,只在单独试验时使用,不得重复计算。由于控制技术发展很快,新的调试项目和调试内容不断增加,因此凡属于新的调试项目和内容,可以按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
2 变压器系统调试内容
1)三相或单相电力变压器(消弧线圈)系统调试,包括变压器、互感器、断路器、隔离开关、风冷及油循环冷却系统电气装置和常规保护装置等一、二次回路的调试及空投试验(消弧线圈的直流电阻测试、耐压试验)。但不包括避雷器、自动装置、特殊保护装置和接地装置调试。
2)电力变压器如有“带负荷调压装置”者,在调试时,定额乘以1.12的系数调整;三卷变压器、整流变压器、电炉变压器调试按同容量的电力变压器调试定额乘以系数1.2;3-10kV母线系统调试含一组电压互感器;lkV以下母线系统调试定额不含电压互感器,适用于低压配电装置的各种母线(包括软母线)的调试。
3)变压器的零序保护,用来保护变压器的单相接地,其调试数量的确定,取决于保护变压器的断路器的台数。
3 送、配电设备系统调试内容
1)送配电设备系统调试:自动开关或断路器,隔离开关,常规保护装置,电测量仪表,电力电缆等一、二次回路系统的调试。但不包括特殊保护装置的调试。当断路器为六氟化硫断路器时,则定额乘以系数1.3。
2)定额是按一个系统一侧配一台断路器考虑的。若两侧皆有断路器时,则按两个系统计算。
3)送配电设备调试中的lkV以下定额适用于所有低压供电回路,如从低压配电装置至分配电箱的供电回路;但从配电箱直接至电动机的供电回路已包括在电动机的系统调试定额内。
4)凡供电回路中带有仪表、继电器、电磁开关等调试元件的(不含开关、保险器),均按照调试系统计算。如果分电箱内只有刀开关、熔断器等不含调试元件的供电回路,则不再作为调试系统计算。
5)供电桥回路中的断路器、母线分段断路器皆作为独立的供电系统计算。
6)送配电设备系统调试,包括系统内的电缆试验,瓷瓶耐压等全套调试工作。
4 特殊保护及自动装置调试内容
l)特殊保护装置调试:保护装置本体及二次回路的调整试验。所有保护装置,均以构成一个保护回路为一套。故障录波器套用失灵保护定额。
2)距离保护:一般用于长距离送电线路,套用定额时其系统数的确定,按采用该项保护的送电线路断路器台数计算。
3)高频保护:一般用于长距离送电线路,其回路数的确定,按采用该保护的送电线路断路器台数计算。
4)母线保护:是指母线的特殊保护(如母线差动保护)。如母线分段断路器只采用电流保护装置时,应按送配电系统调试定额计算,不应套母线保护调试定额。
5)自动投入装置调试:自动装置、继电器及控制回路系统的调整试验。其双侧电源自动重合闸是按同期考虑的。
5
母线、避雷器、电容器、接地装置、硅整流装置及绝缘子等调整试验
1)母线、避雷器、电容器、接地装置调试:母线耐压试验、避雷器(每三相为一组)、电容器耐压试验,母线绝缘监视装置,电流量仪表及一、二次回路的调试,接地电阻测试。但不包括特殊保护装置的调试。母线系统调试是以一段母线上有一组电压互感器为一个系统。
2)3-10kV母线系统调试含一组电压互感器,1kV以下母线系统调试定额不含电压互感器,适用于低压配电装置的各种母线(包括软母线)的调试。
3)硅整流及可控硅整流装置的调试:开关、调压设备、整流变压器,硅整流设备及一、二次回路的调试,可控硅控制系统调试。整流设备及可控硅整流装置定额均按一台考虑。
4)绝缘子、套管、绝缘油、电缆试验:准备、取样、耐压试验;电缆临时固定、试验;电缆故障测试。
27.1.3本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按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1 调试用仪表装置的更新换代或某些特殊仪表的使用费。
2
调试用仪表装置的转移运搬费。不论转移运搬距离远近,该项费用均按调试费用的10%包干使用。
3
设备的烘干处理和设备本身缺陷造成的元件更换修理和修改。亦未考虑因设备元件质量低劣对调试工作造成的影响。因为定额是按新的合格设备考虑的,所以遇到以上情况时,应另行计算。经修、配、改或拆迁的旧设备调试,定额乘以系数1.1。
4 制造单位履行供货合同的调试工作。
5 因设计、设备、施工等原因延长调试工期或增加的调试工作。
6
试验用蒸汽,10kW以上电力和其他动力能源、介质消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