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 《煤炭建设特殊凿井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基价)》(以下简称本定额),内容包括冻结工程、钻井工程、地面预注浆工程。
1.2 本定额是编制煤炭建设特殊凿井工程项目的计价依据,是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投标价格、工程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工程审计的依据,是编制《煤炭建设特殊凿井工程概算定额》的基础。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煤炭特殊凿井施工方法的井筒工程。
1.3 本定额是以国家和有关部门发布的现行设计规范、技术规定、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煤矿安全规程》、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为编制依据。
1.4 本定额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国内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合理的劳动力组织和工期编制的,反映社会平均合理消耗水平。
1.5 本定额基价由人工、材料、机械3项费用组成。其中:
1 人工费。人工单价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工种分为冻结工、其他工、井下直接工。
2 材料费。材料单价包括: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材料费是按北京地区材料预算价格计算的,材料分为主要材料、周转使用材料和辅助材料。对于价值不大,用量很少的零星材料,定额以“其他材料费”出现,并以该分项材料费之和的百分率表示。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和半成品材料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损耗,损耗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定额中的混凝土、砂浆、泥浆、各种注浆浆液等半成品材料消耗量以立方米表示,其配合比按现行规范、规定计算。小型非标加工件材料价格,参照《煤炭机电安装工程预算定额》附录中“非标准件
加工产品价格目录”计算方法确定。
3 施工机具使用费。根据施工机械型号和定额台班消耗量(冻结制冷项目机械台班消耗量,定额未作规定,按施工设计计算机械台班消耗量),依据《煤炭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的合班单价计算,备用设备只计算折旧费用。
1.6 本定额不包括为特凿施工生产服务的临时性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施工设备、设施进出场运输费。
以上费用列入凿井措施工程费用。
1.7 使用本定额时,除说明允许调整换算外,一般不得因施工方法、工艺流程不同而改变定额。
1.8 本定额注明“<××”者,均包括“××”本身。“>××”者,不包括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