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气设备》共分三章,包括110kV以下电气设备、电气主要材料的检修、拆除及安装。
二、本册定额包括的工作内容
(一)熟悉技术资料、图纸,了解现场。
(二)熟悉有关规程、规定,办理工作票等。
三、本册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一)除锈、防腐工作。
(二)电测仪表的检定工作。
(三)防雷装置的检测工作。
四、使用方法
(一)烟囱、水塔、独立式塔架标志灯子目适用于照明灯具的检修。
(二)除锈、防腐执行第六册《隔热、防腐》相应定额项目。
(三)超高作业降效增加费
以室外地坪为基准,定额按施工高度距离基准20米以内取定,实际施工高度超过基准20米时,超过部分增加的人工和机械按下表系数计算:
施工高度h(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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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h≤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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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h≤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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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h≤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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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h≤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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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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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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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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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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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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