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建造方式创新及建筑市场发展,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满足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的计价需要,我委组织编制了2017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定额)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以下简称“定额”),经审查同意,现予发布(查询下载网址:http://www.bjjs.gov.cn/bjjs/gcjslzczjxx/304937/413306/index.shtml)。
本定额自2017年6月1日起执行。
本定额由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负责解释和管理。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3月15日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规划国土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民银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