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22版)(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九册,包括:
第一册 设备安装工程(上、下册);
第二册 金属罐、气柜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
第三册 工艺管道安装工程(上、下册);
第四册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第五册 自动化控制仪表及通信安装工程;
第六册 刷油、防腐蚀、绝热安装工程;
第七册 给排水、消防、采暖及通风空调安装工程;
第八册 油(气)田集输管道安装工程;
第九册
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上、中、下册)。
二、《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22版)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仪器仪表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统一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石油安装工程预算、地区单位估价表、招标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工程量清单计价和投标报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指标、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石油建设安装工程新建和改扩建安装工程,其中:
(一)《设备安装工程》册,包括:机械设备安装、静置设备制作及安装、工业炉(加热炉)安装、工业炉窑砌筑、燃气轮机安装等工程。
(二)《金属罐、气柜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册,包括:金属储罐、球型罐、低温LNG储罐、气柜、火炬及排气筒、料斗、料仓和工艺金属结构预制安装等工程。
(三)《工艺管道安装工程》册,包括:油(气)田、炼油化工、长距离输送管道等厂区范围内的车间、装置、站(场)、罐区及其相互之间各种介质的工艺管道安装工程。
(四)《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册,包括:电压35kV以下的变配电设备、线路工程、动力电气设备、电气照明器具、防雷及接地、电缆、配管配线等安装及电气调试等工程。
(五)《自动化控制仪表及通信安装工程》册,包括:自动化控制仪表及通信安装与调试等工程。
(六)《刷油、防腐蚀、绝热安装工程》册,包括:站场工程中设备、管道、金属结构等刷油、防腐蚀及绝热安装工程。
(七)《给排水、消防、采暖及通风空调安装工程》册,包括:生活用给水、排水、消防和采暖、燃气管道及附件配件安装,通风空调安装,小型容器制作安装等工程。
(八)《油(气)田集输管道安装工程》册,包括:位于油(气)田区域内,井、站、场(厂)之间各种介质集输管道工程。
(九)《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册,包括:厂矿、油库、油(气)田区域以外线路长度25km以上的油、气、水、矿浆等管道工程以及通信线路工程。
四、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及石油、石化、化工等行业现行的有关产品标准、设计标准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相关的标准图集、技术手册等,以及调研收集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典型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的国家或行业施工及验收规范,根据目前石油行业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结构,考虑石油行业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等特点,按照贴近实际、科学合理的原则制订的。除各册章节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差异而对定额进行调整或换算。
六、本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
(一)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二)安装和土建工程之间正常的交叉作业。
(三)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四)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及海拔高度2000m以下和地震烈度七度以下地区的施工环境。
(五)水、电供应均应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七、在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下进行施工的工程,如高原、高寒、沙漠、沼泽地区以及洞库、水下工程等,其增加的费用可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八、关于人工:
(一)本定额的人工包括完成定额项目所需要的全部用工(基本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二)综合工日单价包括基本薪酬、奖金、津贴和补贴。
九、关于材料:
(一)本定额的材料包括直接消耗在安装工作内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已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内容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二)用量较少、对定额基价影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该项目基价材料费之和的百分比或具体金额表示,列入材料费中。
(三)施工措施材料消耗部分,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分别列出一次性使用量和一次摊销量(详见各册说明)。
(四)材料预算价格按北京市2020年建设工程材料不含增值税价格水平计算。
(五)凡定额内未注明单价的材料均为未计价材料,基价中不包括其价格,应按“()”内所列的定额用量按地区价格计算。
十、关于施工机械:
(一)本定额中施工机械使用费全部以机械台班消耗量表示,不列其他机械使用费。
(二)定额中的机械台班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大多数石油施工企业的机械化程度综合取定的,实际发生的情况与定额不一致的,除大型施工机械或各册章节另有说明外,均不得调整。
大型施工机械是指吊装能力150t以上的吊装机械和载重能力60t以上的运输机械。
(三)凡原值在2000元之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施工机械,未列入本定额的消耗内容中。这部分费用列入石油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
(四)施工机械台班价格,是以《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版)为依据,结合石油建设行业的自身特点,同时根据中国石油各单位近年来机械台班使用的实际情况,综合取定基本参数而确定的。其中燃料、动力价格执行北京市2020年价格,并包括其他费(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的车船税、保险费及检测费等)。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中不含增值税。
十一、关于施工仪器仪表:
(一)本定额中施工仪器仪表使用费全部以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表示。
(二)本定额中施工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按照大多数施工企业的现场校验仪器仪表配备情况综合取定,实际与定额不符时,除各册章节另有说明外,均不作调整。
(三)凡原值在2000元之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施工仪器仪表,未列入本定额的消耗内容中。这部分费用列入石油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
(四)本定额中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按《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版)计算,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中不含增值税。
十二、本定额除各册章节另有说明外,均包括下列各项内容:
(一)施工准备。
(二)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工器具的场内运输。
场内运输是指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或施工单位现场仓库至安装地点的运输。
设备场内水平运输取定为200m,材料、成品、半成品、工器具场内水平运输取定为500m;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工器具场内水平运输实际运距与定额取定不符时,均不得调整。
(三)各工种间交叉作业配合。
十三、本定额除各册章节另有说明外,均不包括下列各项内容:
(一)配合大型机组负荷试车。
(二)单机试车所需要的电力、蒸汽、工业水、循环水、脱盐水、仪表风、工业风、氮气、燃料气、润换油(脂)、物料等。
(三)配合联动试车费。
(四)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工器具的场外运输。
(五)超规范增加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
(六)各种铸件、锻件、机加工件的制作与加工。
(七)设备、构件等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修理工作。
(八)大型机械进出场费、使用及停滞台班费。
(九)施工中的危险废物处理。
(十)定额以外的特殊技术措施费。
十四、有关费用说明:
(一)超高作业降效费。
超高作业降效费是指因安装操作高度超过定额规定基本高度,导致施工降效增加的费用,以安装物超过定额规定基本安装高度部分的工程量计取。安装操作高度是指垂直运输基准面至安装点的垂直高度。
各册定额已经说明超高作业降效费包括在消耗量中的项目不再计算。
(二)脚手架搭拆费。
脚手架搭拆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满足安装工程需要所采取的安装措施。脚手架搭拆费是指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三)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降效费。
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降效费是指改扩建工程在生产区域内施工,因生产安全要求或操作、生产条件限制,导致施工降效增加的费用,不包括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和施工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四)有害环境施工降效费。
有害环境施工降效费是指改扩建工程在符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因有害气体或高分贝的噪声超过国家标准,导致施工降效增加的费用,不包括按有关规定应享受的工种保健费。
(五)系统调试费。
系统调试费是指安装工程在交工验收之前、系统安装完毕后,直到满足使用要求或合格移交联合试运转,所进行的调试发生的费用。
本定额中超高作业降效费、脚手架搭拆费、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降效费、有害环境施工降效费、系统调试费的取费系数及其中人工占比按各册说明执行。
十五、关于取费:
安装工程取费执行《石油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相关规定。
十六、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
(一)设备: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的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二)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及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三)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室内地面为基准面,室外以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
十七、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字样者,均包括“××”本身;注有“××以外”或“××以上”字样者,均不包括“××”本身。
十八、本说明未包含的内容,详见各册、章说明。
十九、本定额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发展计划部负责管理,中国石油工程造价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二〇二二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