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本章定额包括地基处理和基坑支护二节。
二、地基处理
1.换填垫层
(1)换填垫层项目适用于软弱地基挖土后的换填材料加固工程。
(2)换填垫层夯填灰土就地取土时,应扣除灰土配比中的粘土。
(3)填筑毛石混凝土项目中毛石与混凝土比例可按实际调整,其他不变。
2.堆载预压定额工作内容中包括了堆载四面的放坡和修筑坡道。
3.真空预压砂垫层厚度按70cm考虑,当设计材料厚度不同时,可以调整。
4.强夯地基
(1)点夯定额中综合考虑了各类布点形式,不论设计采用何种布点形式均不得调整。
(2)点夯项目中每单位面积夯点数,是指设计文件最终夯点布置图中规定的单位面积内点夯完成后最终的夯点数量。
(3)满夯应按设计要求的满夯能级计算。
(4)强夯的夯击击数,系指强夯机械就位后,夯锤在同一夯点上下起落的次数。
(5)强夯工程量应区别不同夯击能量和夯点密度,按设计图示夯击范围分别计算。
(6)设计要求采用强夯置换法夯实地基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填充夯填料以及其运输的人工、机械不含在强夯定额中,另行计算。
(7)如强夯面积小于600 m2小型工程,应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25。
5.填料桩
碎石桩与砂石桩定额项目中已包括充盈系数1.3,损耗率2%。实测砂石配合比及充盈系数不同时可以调整。其中灌注砂石桩除上述充盈系数和损耗率外,还包括级配密实系数1.334。
6.搅拌桩
(1)深层水泥搅拌桩项目按1喷2搅施工编制,实际施工为2喷4搅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实际施工为2喷2搅,4喷4搅分别按1喷2搅、2喷4搅计算。
(2)深层水泥搅拌桩的水泥掺入量按加固土重(1800kg/m3)的13%考虑,如设计不同时按每增减1%项目计算。
(3)深层水泥搅拌桩项目已综合了正常施工工艺需要的重复喷浆(粉)和搅拌。空搅部分按相应定额的人工及搅拌桩机台班乘以系数0.5计算。
(4)三轴水泥搅拌桩项目水泥掺入量按加固土重(1800kg/m3)的18%考虑,如设计不同时按深层水泥搅拌桩每增减1%定额计算;按2搅2喷施工工艺考虑,设计不同时,每增(减)1搅1喷按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费增(减)40%计算。空搅部分按相应定额的人工及搅拌桩机台班乘以系数0.5计算。
(5)三轴水泥搅拌桩设计要求全断面套打时,相应项目的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5,其余不变。
7.旋喷桩
高压旋喷桩定额项目已综合接头处的复喷工料;高压喷射注浆桩的水泥设计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应予调整。
8.石灰桩
石灰桩是按桩径500mm编制的,当设计桩径不同时,桩径每增加50mm,人工和机械消耗量增加5%。当设计与定额取定的石灰用量不同时,可以换算。
9.注浆地基所用的浆体材料用量应按照设计含量调整。
10.注浆项目中注浆管消耗量为摊销量,若为一次性使用,可进行调整。废浆及注浆引起的膨胀土方的清理及外运套用“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相应项目。
11.打桩工程按陆地打垂直桩编制。设计要求打斜桩时,斜度≤1:6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斜度>1:6时,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12.桩间补桩或在沟槽(基坑)中及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时,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1.15。
13.单独打试桩、锚桩,按相应定额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5。
14.若单位工程的碎石桩、砂石桩的工程量在≤60m3时,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15.本章凿桩头适用于深层水泥搅拌桩、三轴水泥搅拌桩、高压旋喷水泥桩等项目。
三、基坑支护
1.地下连续墙未包括导墙挖土方、泥浆处理及外运、钢筋加工,实际发生时,按相应规定另行计算。现浇导墙混凝土模板按“第十七章措施项目”中的相应项目执行。
2.单位工程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板桩工程量少于100m3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3.钢制桩
(1)打拔槽钢或钢轨,按钢板桩项目,其机械乘以系数0.77,其他不变。
(2)现场制作的型钢桩、钢板桩,其制作执行“第六章金属结构制作工程”中钢柱制作相应子目。
(3)定额内未包括型钢桩、钢板桩的制作、除锈、刷油。
4.挡土板定额分为疏板和密板。疏板是指间隔支挡土板,且板间净空≤150cm的情况;密板是指满堂支挡土板或板间净空≤30cm的情况。
5.若单位工程的钢板桩的工程量在≤50t时,其人工、机械量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25计算。
6.打入式土钉按人工打入考虑,不含土钉材料费,土钉制作、安装按本章节相应项目执行。
7.锚杆、土钉钻孔设计要求进入岩石层时执行人岩增加子目,入岩增加指钻入软质岩的较软岩和硬质岩。
8.本章定额内未包括桩锚喷联合支护喷射混凝土护壁的钢筋网制安项目,实际发生时按“第五章混凝土、钢筋工程”中的相应项目执行。
9.基坑围护中的格构柱,套用”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相应项目,其中制作项目(除主材外)乘以系数0.7,安装项目乘以系数0.5。同时,应考虑钢格构柱拆除、回收残值等的因素。
10.钢支撑仅适用于基坑开挖的大型支撑安装、拆除。
11.注浆项目中注浆管消耗量为摊销量,若为一次性使用,按实际使用量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地基处理
1.换填垫层,山皮石摊铺以面积计算,其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铺设土工合成材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3.堆载预压、真空预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加固面积计算。
4.强夯地基按设计图示强夯处理范围以面积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建筑物外围轴线每边各加4m计算。
5.碎石桩、砂石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挤密桩均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6.搅拌桩
(1)深层水泥搅拌桩、三轴水泥搅拌桩、高压旋喷水泥桩按设计桩长加50cm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2)三轴水泥搅拌桩中的插、拔型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型钢以质量计算。
7.高压旋喷水泥桩成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计算。
8.石灰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以长度计算。
9.分层注浆钻孔数量按设计图示以钻孔深度计算。注浆数量按设计图纸注明加固土体的体积计算。
10.压密注浆钻孔数量按设计图示以钻孔深度计算。注浆数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设计图纸明确加固土体体积的,按设计图纸注明的体积计算。
(2)设计图纸以布点形式图示土体加固范围的,则按两孔间距的一半作为扩散半径,以布点边线各加扩扩散半径,形成计算平面,计算注浆体积。
(3)如果设计图纸注浆点在钻孔灌注桩之间,按两注浆孔的一半作为每孔的扩散半径,依此圆柱体积计算注浆体积。
11.凿桩头按凿桩长度乘断面以体积计算。凿桩长度设计有规定时,按设计要求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0.5m计算。
二、基坑支护
1.地下连续墙
(1)现浇导墙混凝土按设计图示,以体积计算。
(2)成槽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乘墙厚及成槽深度(设计室外地坪至连续墙底),以体积计算。
(3)锁口管以“段”为单位(段指槽壁单元槽段),锁口管吊拔按连续墙段数计算,定额中已包括锁口管的摊销费用。
(4)清底置换以“段”为单位(段指槽壁单元槽段)。
(5)浇注连续墙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乘以墙厚及墙深加0.5m,以体积计算。
(6)凿地下连续墙超灌混凝土,设计无规定时,其工程量按墙体断面面积乘以0.5m,以体积计算。
2.钢板桩
(1)打拔钢板桩按设计桩体以质量计算。
(2)钢板桩使用天数费=钢板桩定额使用量×使用天数×钢板桩使用费标准(元/t.d)。钢板桩使用天数按实际算,使用费标准9元/t.d。
(3)安、拆导向夹具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3.打入式土钉按入土深度以长度计算。
4.砂浆土钉、砂浆锚杆的钻孔、灌浆,按设计文件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设计图示尺寸)的钻孔深度,以长度计算。喷射混凝土护坡区分土层与岩层,按设计文件(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尺寸,以面积计算。钢筋、钢绞线、钢管锚杆按设计图示以质量计算。锚头制作、安装、张拉、锁定按设计图示以套计算。泄水孔以个计算。
5.挡土板按设计文件(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支挡范围,以面积计算。
6.钢支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也不另增加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