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 明
一、模板、混凝土共性说明
1.本章垫层适用于基础及楼地面垫层。
2.带形基础:有肋式带形基础,肋高(基础扩大顶面至梁顶面的高)≤1.2m时,合并计算;肋高>1.2m时,扩大顶面以下部分,按板式带形基础执行,扩大顶面以上部分,按墙执行。
3.独立基础:包括台阶式和坡式独立基础。当柱与独立基础之间存在扩大截面短柱时,按下图规定执行:
(1)斜线部分高度>斜线部分断面大边时,独立基础算至横线部分上表面,斜线部分按柱执行。
(2)斜线部分高度≤斜线部分断面大边时,独立基础算至斜线部分上表面。
4.杯形基础:包括杯型基础和高杯基础。
(1)杯口高度>3倍杯口大边长度时,横线部分按杯型基础执行,斜线部分按柱执行。
(2)杯口高度≤3倍杯口大边长度时,均按杯型基础执行。
5.满堂基础:无梁式满堂基础有扩大角或锥形柱墩时,并入无梁式满堂基础计算。有梁式满堂基础梁高(不含板厚)≤1.2m时,合并计算;梁高>1.2m时,底板按无梁式满堂基础执行,梁按墙执行。承台、承台梁与基础底板(防水底板)整体浇注时,按有梁式满堂基础执行。
箱式满堂基础分别按无梁式满堂基础、柱、墙、梁、板执行。
6.设备基础:块体设备基础是指没有空间的实心混凝土设备基础,其他类型设备基础分别按基础、柱、墙、梁、板执行。同一设备基础中部分为块体,部分为框架时,分别计算。
7.桩承台:独立桩承台执行独立基础项目。单个承台水平投影面积>20m2时,执行板式满堂基础项目。
8.基础梁:直接由独立基础或桩为支点,承受墙身荷载的梁。承台梁按基础梁执行。
9.异形柱:包括截面形状为L形、┼字形、T形、Z形等的柱及多边形柱。异形柱与弧形柱组合时,按圆形柱执行。
当截面形状为L形、┼字形、T形、Z形或其他复杂形状,且设计为柱(图纸通常标注为Z、KZ等)时,按如下规定执行:
(1)独立柱按异形柱执行。
(2)如与混凝土墙(通常标注为Q)相连,且与墙不等厚时,分别按异形柱、剪力墙(或短肢剪力墙)执行。
(3)如与混凝土墙(通常标注为Q)相连,且与墙等厚时,视为暗柱与墙相连,按短肢剪力墙的判断方法进行判断,分别执行相应项目。
10.短肢剪力墙:短肢剪力墙是指截面厚度≤300mm,肢截面长度L与厚度b之比>4但≤8的剪力墙。长厚比≤4的剪力墙按柱相应项目执行;长厚比>8的剪力墙按直形墙执行。
当截面形状为L形、┼字形、T形、Z形或其他复杂形状,且设计为暗柱(图纸通常标注为AZ、GYZ等)时,按下页图所示划分方法判断长厚比(暗柱与混凝土墙相连时,整体视为一个构件)。
11.剪力墙(短肢剪力墙)结构梁与墙的区分:
(1)内墙处的连梁均按梁执行。
(2)外墙处的连梁,如设计窗上为连梁,窗下为填充墙,则连梁按梁执行;如窗四周设计均为混凝土构件,无论设计是连梁还是墙,无论按定额规定判断为柱还是短肢剪力墙,窗四周混凝土均按剪力墙执行。
(3)外墙处的连梁,如设计连梁下为门洞口或垭口,则连梁按梁执行。
12.异形梁:包括花篮梁、十字梁、T型梁、L型梁等。
13.有梁板:指主、次梁(包括井字梁)与板整体浇注的梁、板之和。砖混结构同一承重墙上垂直于墙连续3根梁时(梁板一体浇筑),按有梁板计算。有梁板中弧形的梁单独执行弧形梁项目,弧形板部分仍执行有梁板项目。
14.无梁板:指无梁,直接用柱头支撑的板。
15.平板:指无柱无梁,直接由墙承重的板。
16.场馆看台板:指阶梯式场馆看台板。
17.挂板:指方向向下设置的栏板。
18.混凝土栏板高度(含压顶)>1.2m时按墙执行。
19.混凝土女儿墙高度(自屋面板结构层上表面算起,含压顶)≤1.2m时按栏板执行,>1.2m时按墙执行。
20.阳台板仅指底板,不包括阳台栏板及压顶。雨篷翻沿高度≤400mm时,并入雨篷计算;翻沿高度>400mm时,按栏板计算。
21.混凝土阳台板、雨篷板、悬挑板均按两面或三面悬挑形式编制,两面或三面悬挑的飘窗板、空调板执行悬挑板项目,其他情况分别执行梁、板相应项目。如一面为弧形且半径≤9m时,圆弧部分执行圆弧形相应项目。
22.天沟、挑檐
(1)天沟、挑檐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与梁(包括圈梁等)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分界线以外为天沟、挑檐。
(2)天沟、挑檐壁高度≤400mm时,并入天沟、挑檐;>400mm时,天沟、挑檐壁按栏板执行,高度从底板上表面算起。
23.凸出墙、栏板、梁外侧≤300mm的线条,按扶手、压顶执行;>300mm的线条,按挑檐执行。
24.与主体结构不同时浇注的厨房、卫生间等处墙体下部的现浇混凝土翻边按圈梁执行。
25.窗口下(或通墙)设置的现浇窗台板(或细石混凝土带),无论是否出檐,均执行扶手、压顶项目。
26.小型构件是指单件体积≤0.1m3且本章未列项的构件。
27.楼梯按一个自然层双跑楼梯编制。单坡直行楼梯(即一个自然层、无休息平台),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2;三跑楼梯(即一个自然层、两个休息平台),相应定额乘以系数0.9;四跑楼梯(即一个自然层、三个休息平台),相应定额乘以系数0.75。剪刀楼梯执行单坡直行楼梯相应系数。
弧形楼梯是指一个自然层旋转弧度小于180°的楼梯,螺旋楼梯是指一个自然层旋转弧度大于180°的楼梯。
28.架空式混凝土台阶按楼梯执行。
29.现浇混凝土斜柱、斜梁、斜墙、斜板,执行柱、梁、墙、板相应项目,人工乘以下表系数调整(模板支撑超高项目不调整):
斜柱、斜梁、斜墙、斜板调整系数表
适用范围 |
10°<坡度≤15° |
15°<坡度≤30° |
30°<坡度≤45° |
坡度>45° |
系 数 |
1.05 |
1.1 |
1.15 |
1.2 |
(1)斜墙、斜柱的坡度,以与垂直线的夹角为准;斜梁、斜板的坡度,以与水平线的夹角为准。
(2)斜板、斜墙的区分:单侧支模视为斜板,两侧支模视为斜墙;斜柱、斜梁的区分:三侧支模视为斜梁,四周支模视为斜柱。
30.现浇混凝土地沟项目适用于净空断面面积≤1.5m2的地沟,>1.5m2的地沟按构筑物地沟相应项目执行。
31.外形尺寸体积≤1m3的池槽执行小型构件项目;与建筑物相连的梁、板、墙结构式水池,分别执行梁、板、墙相应项目;其他池槽按构筑物池槽相应项目执行。
二、模板
1.模板按企业自有编制。
2.复合模板指竹胶、木胶等品种的复合板。做清水混凝土时,复合模板材料换算为镜面胶合板,机械不变,人工按下表增加工日:
清水混凝土模板增加工日表 单位:100m2
项目 |
柱 |
梁 |
墙 |
有梁板 无梁板 平板 |
|||||||
矩形柱 |
圆形柱 |
异形柱 |
矩形梁 |
异形梁 |
弧形梁 拱形梁 |
直形墙 弧形墙 电梯井壁 |
短肢 剪力墙 |
||||
增加工日 |
4 |
5.2 |
6.2 |
5 |
5.2 |
5.8 |
3 |
2.4 |
4 |
||
3.基础采用砖胎模时,砖胎模按砖基础项目执行,其抹灰等另行计算。
4.圆弧形带形基础模板,按带形基础模板定额乘以系数1.15。
5.基础中的排水沟内模执行圈梁项目,集水坑、电梯坑直壁执行电梯井壁项目。
6.结构柱、附墙柱凸出墙面部分的模板执行柱项目。
7.现浇混凝土柱(不含构造柱)、墙(不含电梯井壁)、梁(不含基础梁、圈梁、过梁)、板(不含栏板、挂板、天沟挑檐)、楼梯支模高度是按3.6m以内综合编制的,超过时按每增加1m项目调整。
8.采用一次性摊销止水螺杆时,将定额中对拉螺栓换为止水螺杆,其消耗量按对拉螺栓数量乘以系数12计算,删除塑料套管消耗量,其余不变。
9.混凝土模板缝打磨项目仅适用于复合模板,不适用于清水混凝土模板。
10.薄壳板不分筒式、球形、双曲形等,均执行同一项目。
11.散水、坡道模板执行垫层项目。
12.预制构件模板项目中已包括预制构件地模的摊销。
三、混凝土
1.混凝土按常用强度等级编制,不同时可以换算。泵送混凝土所用润管砂浆不另计算。
2.混凝土按自然养护编制,采用其他养护方式时另行计算。
3.定额中已包括湿润模板、养护、冲洗搅拌机等用水。如需冲洗石子,用水量另行计算。
4.混凝土泵送(固定泵、泵车)项目适用于施工单位自行泵送的情况,泵车项目仅适用于高度在15m以内,固定泵项目适用所有高度(定额中混凝土输送泵按45m3/h取定,不同时可以换算)。如预拌混凝土由混凝土厂家泵送,则泵送费用应包含在预拌混凝土价格中,不套用定额。
5.毛石混凝土,按毛石占混凝土体积的20%编制,不同时可以换算。
6.现浇钢筋混凝土柱、墙定额中均已综合了每层底部灌注的水泥砂浆。
7.钢管混凝土柱中的钢管柱另按本定额第七章“金属结构工程”相应项目执行。钢管柱浇筑混凝土使用反顶升浇筑法施工时,增加的材料、机械另行计算。
8.非梯形截面地下室外墙执行直、弧形墙等项目,不执行挡土墙。
9.压型钢板上浇捣混凝土,执行平板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
10.楼梯混凝土消耗量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人工按混凝土消耗量比例调整。
11.台阶、散水定额未包括基础夯实、垫层等工作内容,发生时另行计算。台阶混凝土消耗量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人工按混凝土消耗量比例调整。
12.后浇带定额中已包括与原混凝土接缝处的钢丝网用量。
13.型钢混凝土组合构件,执行普通混凝土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四、钢筋
1.钢筋按手工绑扎编制,实际与定额不同时,不换算。
2.钢筋连接
(1)钢筋接头采用绑扎连接时,其搭接钢筋用量按设计或规范要求计算,并入钢筋工程量。
(2)钢筋接头采用焊接连接时,按图示钢筋用量另套用钢筋焊接相应项目,其钢筋搭接量已含在定额中,不另计算。
(3)钢筋接头采用电渣压力焊连接或机械连接(包括冷挤压套筒连接、直螺纹连接、锥螺纹连接)时,单独计算接头费用,不计算搭接用量。
3.桩钢筋笼主筋采用绑扎或焊接连接时,其钢筋搭接用量按设计或规范要求计算,并入钢筋笼工程量,不另套钢筋焊接项目。
4.措施性钢筋执行钢筋相应项目,不计算搭接及钢筋焊接。采用其他材料时,另行计算。
5.植筋
(1)植筋定额不包括植入的钢筋或化学螺栓。植入的钢筋按钢筋相应项目执行,化学螺栓另行计算。使用化学螺栓时,扣除植筋胶。
(2)钻仰孔时,植筋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5。
6.系数调整
(1)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中,钢构件按本定额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相关规定执行;钢筋执行本章钢筋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5、机械乘以系数1.15。
(2)现浇空心楼板中的钢筋,执行钢筋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3、机械乘以系数1.15。
(3)部分构件钢筋调整系数见下表:
部分构件钢筋调整系数表
项目 |
现浇构件钢筋 |
构筑物 |
|||
系数范围 |
小型构件 |
斜钢筋(不含箍筋) |
弧形钢筋 |
矩形 |
圆形 |
人工、机械调整系数 |
2 |
1.05 |
1.05 |
1.25 |
1.5 |
(4)上述构件中的措施性钢筋不调整系数。
7.现浇构件冷拔钢丝按Φ6.5圆钢筋项目执行。
8.非预应力钢筋未包括冷加工,如设计要求冷加工时,另行计算。
9.后张法钢筋的锚固按钢筋帮条焊、U形插垫编制,采用其他方法锚固时,不调整。
10.地下连续墙钢筋笼安放项目中不包括钢筋笼制作,钢筋笼制作执行钢筋相应项目。
11.成型钢筋运输项目,仅适用于施工现场以外加工的成型钢筋的场外运输。
五、构件运输、安装及接头灌缝
1.构件场内运输适用于构件由堆放场地至安装地点之间的场内运输。成品构件场外运输费用计入构件价格中。
2.构件安装
(1)构件安装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各种起重机械的配备情况,无论使用履带式(轮胎式、汽车式)起重机还是塔式起重机等进行安装,均不调整。
(2)构件安装按安装高度≤20m编制。20m<安装高度≤30m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安装高度>30m时,另行计算。安装高度是指起重机械所在地面标高至构件安装位置下表面之间的距离。
(3)构件安装按机械起吊点中心回转半径15m以内距离编制。如超过15m,且构件须用起重机移运就位时,运距≤50m的,起重机械乘以系数1.25;运距>50m的,另按构件运输项目计算。
(4)定额中不包括构件运输、安装过程中,起重机械、运输机械场内行驶道路的加固、铺垫工作的人材机消耗,发生时另行计算。
(5)构件安装按单机作业编制。如须双机合吊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6)矩形柱、工形柱、双肢柱、空腹柱、管道支架等安装,均执行柱安装项目。
(7)屋盖系统跨外安装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8。
(8)小型构件是指单体构件体积≤0.1m3且定额未列项的构件。
3.构件接头灌缝相应的模板已包括在定额内。
六、构筑物
1.地沟
(1)无肋地沟的底、壁、顶,不论方形(封闭式)、槽形(开口式)、阶梯形(变截面式),均执行本定额。
(2)壁与底的分界,以底板的上表面为界;壁与顶的分界,以顶板的下表面为界。上薄下厚的壁按平均厚度计算;阶梯形的壁,按加权平均厚度计算。
(3)肋形顶板或预制顶板,按本章相关规定计算。
2.池(槽)
(1)池底不分平底、坡底,均按池底执行。锥形底算至壁基梁底面,无壁基梁时算至锥形底坡的上口。
(2)池壁高度超过4.5m时,池壁按墙执行,池盖按板执行。池壁高度自池底上表面算至池盖下表面。
(3)壁基梁、池壁混凝土部分不分圆形壁和矩形壁均按池壁执行。
(4)沉淀池水槽指池壁上的环形溢水槽及纵槽U形水槽,与水槽相连的梁另行计算。
(5)无梁池盖柱(包括柱座、柱帽)混凝土部分按柱执行,柱高度自池底上表面算至池盖下表面。
(6)各类池盖中的透气管、井盖以及与井盖相连的构件,另行计算。
(7)现浇混凝土化粪池按池(槽)相应定额执行。
3.贮仓
(1)板式仓基础按满堂基础执行。
(2)仓基础板与仓底板之间的钢筋混凝土柱(包括柱头、柱脚),按柱执行。
(3)仓壁高度自基础板上表面算至仓顶板下表面。
(4)仓顶板的梁并入仓顶板。
4.沉井
(1)本定额适用于在排水条件下施工的钢筋混凝土沉井,不适用于市政工程和其他专业工程渗井,不适用于水下施工。排水另行计算。
(2)沉井封底的防水层,另按本定额第十章“屋面及防水工程”中楼地面相应项目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模板、混凝土通用规则
1.圈梁与过梁连接时,分别执行圈梁、过梁项目。过梁长度,设计有规定时按设计长度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增加500mm计算。
2.现浇混凝土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以及与楼板连接的梯梁)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500mm的楼梯井所占面积,踏步、梁等侧面模板不另计算,伸入墙内部分不增加。当楼梯与楼板无梯梁连接时,以楼梯的最后一个踏步边缘加300mm为界。
3.现浇混凝土台阶(不包括梯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与平台连接时,投影面积以最上层踏步边缘加300mm计算。
4.现场预制构件制作(包括模板、混凝土、钢筋),工程量应另增加1.35%(包括制作废品率、运输堆放损耗率、安装损耗)。
二、模板
(一)现浇混凝土
1.现浇混凝土构件模板,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计算。
2.墙、板上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不扣除,洞侧壁模板不增加;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应扣除,洞侧壁模板并入相应墙、板工程量。
3.墙面使用大钢模板时,不扣除门窗、洞口所占面积,洞口侧壁模板亦不增加。
4.构造柱按外露面分别计算,有马牙槎的按马牙槎处的宽度计算。
5.弧形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最小外接矩形面积计算。
6.场馆看台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空心楼板内模安装,按筒芯或箱体的体积计算。
8.现浇混凝土阳台、雨篷、悬挑板,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挑出墙外的梁及板边不另计算。
9.模板支撑超高
(1)模板支撑超高工程量,按超过3.6m部分的模板工程量计算。
(2)支撑超高高度
① 梁、板的支撑超高高度:梁按梁底、板按板底,有梁板的梁和板分别计算支撑高度。拱形结构按板(或梁)底平均高度计算。
② 柱、墙的支撑超高高度:按超过3.6m部分的平均高度计算。
③ 斜构件,支撑超高高度均按超过3.6m部分的平均高度计算。
(3) 计算支撑超高高度时,不足1m按1m计算。
10.对拉螺栓堵眼增加费,分别按墙、柱、梁模板工程量计算。
11.混凝土模板缝打磨,按打磨的天棚(或墙、柱、梁)面积计算。
(二)预制混凝土
预制混凝土构件模板按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计算,地模不计算接触面积。
三、混凝土
(一)现浇混凝土
1.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墙、板中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体积。型钢混凝土组合构件中型钢骨架所占体积按0.127m3/t扣除。
2.基础
(1)垫层工程量扣除桩所占体积。当基础采用砖模时,垫层按扩大后的尺寸计算。
(2)承台(梁)工程量不扣除伸入承台(梁)的桩头所占体积。
(3)二次灌浆按需灌注孔洞体积计算,不扣除其中螺栓铁件所占体积。
3.柱
(1)有梁板的柱高,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2)无梁板的柱高,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3)框架柱的柱高,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面高度计算。
(4)构造柱按全高计算,嵌接墙体部分(马牙槎)并入柱身体积。
(5)依附柱上的牛腿并入柱身体积。
4.墙
(1)墙与柱连接时墙算至柱边,未凸出墙面的暗柱并入墙体积。
(2)墙与梁连接时墙算至梁底,未凸出墙面的暗梁并入墙体积。
(3)外墙高度按层高计算,内墙高度算至板下皮。
(4)采用大钢模板时,墙中的圈梁、过梁及外墙的八字角并入墙体积。
5.梁
(1)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
(2)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3)伸入砖墙内的梁头、梁垫并入梁体积。
6.板
(1)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的柱、垛所占体积。
(2)有梁板包括梁与板,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
(3)无梁板按板和柱帽体积之和计算。
(4)空心板扣除空心部分所占体积。
(5)各类板伸入砖墙内的板头并入板体积,薄壳板的肋、基梁并入薄壳体积。
(6)阳台、雨篷、悬挑板,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
(7)天沟、挑檐按墙(梁)外部分体积计算。
7.栏板、扶手、压顶,伸入砖墙内的部分并相应体积。
8.散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二)预制混凝土
均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铁件及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体积。
四、钢筋
1.除另有规定外,均按设计图示钢筋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钢筋长度以外包尺寸为准。
(1)两端无弯钩的直筋长度=构件长度-两端保护层厚度。
(2)两端有弯钩的钢筋长度=构件长度-两端保护层厚度+两端弯钩长度。
(3)两端有弯钩弯起钢筋的长度=构件长度-两端保护层厚度+两端弯钩长度+弯起部分增加长度。
(4)闭口双肢箍筋长度=构件断面外围周长-8×保护层厚度+8×箍筋直径+两个弯钩长度。
2.钢筋搭接(接头)数量按设计或规范要求计算;设计或规范未标明搭接长度的,按以下规定计算:
(1)Φ10以内钢筋按每12m计算一个搭接(接头)。
(2)Φ10以上钢筋按每9m计算一个搭接(接头)。
3.后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图示钢筋(绞线、丝束)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如设计规定了增加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并入钢筋(绞线、丝束)工程量;如设计无规定,按以下规定调整:
(1)低合金钢筋两端均采用螺杆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减0.35m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2)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墩头插片,另一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3)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墩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加0.15m计算;两端均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加0.3m计算。
(4)低合金钢筋采用后张混凝土自锚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加0.35m计算。
(5)低合金钢筋(钢绞线)采用JM、XM、QM型锚具:
①两端均为张拉端:孔道长度≤20m时,钢筋(钢绞线)长度按孔道长度加1m计算;孔道长度>20m时,钢筋(钢绞线)长度按孔道长度加1.8m计算。
②一端张拉一端固定:孔道长度≤20m时,钢筋(钢绞线)长度按孔道长度加0.5m计算;孔道长度>20m时,钢筋(钢绞线)长度按孔道长度加0.9m计算。
(6)碳素钢丝采用锥形锚具,孔道长度≤20m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加1m计算;孔道长度>20m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加1.8m计算。
(7)碳素钢丝采用墩头锚具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加0.35m计算。
4.铁件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理论质量计算。铁件制作,按铁件安装工程量另加1%安装损耗计算。
五、构件运输、安装及接头灌缝
1.均按构件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预制板,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体积。空心板扣除空心部分体积。
3.组合屋架,以混凝土部分体积计算,钢杆件部分不计算。
4.现场预制构件运输,工程量应另增加1.15%(包括运输堆放损耗率、安装损耗)。
六、构筑物
1.构筑物模板、混凝土,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体积。
2.地沟八字角并入沟壁。
3.池(槽)
(1)池壁上下八字脚并入池壁。
(2)沉淀池水槽混凝土部分工程量并入池壁。
4.贮仓仓壁及顶板,扣除单个面积>0.05m2的孔洞所占体积。
5.沉井铁刃脚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与铁刃脚相连的预埋件并入铁刃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