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 明
一、共性说明
1.轻钢屋架是指单榀质量在1t以内,用角钢或圆钢、管材作为支撑、拉杆的钢屋架。
2.钢桁架按直线形桁架编制,如为曲线、折线形,制作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安装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3.实腹钢柱(梁)包括H形、箱形、T形、L形、十字形等,空腹钢柱是指格构形钢柱。
4.制动梁、制动板、车挡按钢吊车梁执行。
5.柱间支撑、屋面支撑、系杆、撑杆、隅撑等按钢支撑执行,钢走道按钢平台执行。
6.钢墙架包括墙架柱、墙架梁及配套连接杆件。
7.钢栏杆(钢护栏)定额适用于与钢楼梯、钢平台及钢走道板等金属结构相连的栏杆(栏杆与扶手合并按钢栏杆执行),其他部位的栏杆、扶手按本定额第十六章“其他装饰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8.零星钢构件,适用于本章未列项目且单件质量在25kg以内的钢构件。埋入混凝土中的铁件及螺栓按本定额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9.制作项目中不包括油漆,发生时另按本定额第十五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相应项目执行。安装项目中所含油漆,仅指构件安装时节点焊接或因切割引起的补漆。
10.定额中均已包括了施工企业按照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所需的磁粉探伤、超声波探伤等常规检测费用。
二、金属结构制作
1.成品构件制作及场外运输费用,按双方约定计价。
2.制作项目中不包括除锈,发生时按本章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3.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中的钢构件,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4.H形钢构件项目均按钢板加工焊接编制。采用成品H型钢时,H型钢按双方约定计价,其他钢材按实调整,人工、机械及除钢材外的其他材料乘以系数0.6。
5.钢管构件均按成品钢管编制。采用钢板现场加工时,加工费用另计。
6.本章钢材损耗率按8%计取,包括了切割和制作损耗。
三、金属结构安装
1.钢网架按分块吊装编制,其他钢构件已综合考虑各种吊装方式。
2.不锈钢螺栓球网架安装按螺栓球网架安装项目执行,人工乘以系数0.95,同时删除材料中的油漆及稀释剂。
3.钢支座安装项目适用于单独成品支座安装。
4.组合钢板剪力墙安装执行住宅钢结构3t以内钢柱安装项目,人工、机械及除预制钢柱外的材料乘以系数1.5。
5.钢天窗架安装按钢支撑安装执行。
6.金属结构安装所使用的高强螺栓、花篮螺栓和剪力栓钉另按本章相应项目计算。
7.屋盖系统跨外安装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8。
四、围护体系安装
1.钢楼层板混凝土浇捣所需收边板的用量,定额已包括,不另计算。
2.墙面板包角、包边、窗台泛水等的用量,定额已包括,不另计算。
3.硅酸钙板双面隔墙定额,按墙体厚度180mm、镀锌钢龙骨15kg/m2编制,不同时可以调整换算。
五、其他
1.定额已综合考虑现场拼装费用,但未考虑分块或整体吊装的钢网架、钢屋架(托架、桁架)地面拼装平台摊销,发生时另行计算。
2.喷砂或抛丸除锈按Sa2.5除锈等级编制。设计为Sa3级时,定额乘以系数1.1;设计为Sa2级或Sal级时,定额乘以系数0.75。
3.手工及动力工具除锈按St3除锈等级编制。设计为St2级时,定额乘以系数0.75。
4.构件场内运输指构件由堆放场地至安装地点之间的运输,仅适用于厂库房钢结构安装;住宅钢结构安装定额中已包括钢构件现场转运工作。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金属构件制作、运输、安装,除另有规定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质量,焊缝、铆钉、螺栓等不另增加质量。
1.钢网架工程量不扣除孔眼的质量。焊接空心球网架工程量包括连接钢管杆件、连接球、支托和网架支座等零件的质量;螺栓球网架工程量包括连接钢管杆件(含高强螺栓、销子、套筒、锥头或封板)、螺栓球、支托和网架支座等零件的质量。
2.钢柱上的柱脚板、加劲板、柱顶板、隔板和肋板,以及依附在钢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等并入钢柱工程量;钢管柱上的节点板、加强环、内衬板(管)、牛腿等并入钢管柱工程量。
3.钢平台工程量包括钢平台的柱、梁、板、斜撑等的质量,依附于钢平台上的钢楼梯及平台栏杆另按本章相应项目计算。
4.钢楼梯工程量包括楼梯平台、楼梯梁、楼梯踏步等的质量,钢楼梯上的扶手、栏杆,另按本章相应项目计算。
二、围护体系安装
1.钢楼层板、屋面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的柱、垛及孔洞所占面积。
2.硅酸钙板墙面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面积。
3.硅酸钙板包柱、包梁及蒸压砂加气保温块贴面按钢构件设计断面尺寸乘以贴面高(长)度以面积计算。
4.保温岩棉铺设、EPS混凝土浇灌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体积。
三、其他
1.现场拼装平台摊销工程量按实施拼装构件的工程量计算。
2.除锈按设计要求除锈构件的工程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