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桩基工程 时间:2022.06.24 00:00 来源:本站整理
说明
一、本章包括打(压)桩和灌注桩,共2节。
二、本章适用于陆地上桩基工程,所列打桩机械的规格型号是按常规施工工艺和方法综合取定;施工场地的土质级别按满足施工机械行驶条件考虑。
三、桩基施工前场地平整、压实地表、地下障碍处理、孤石等均未考虑,发生时另行计算。
四、本章岩石按第一章土石方工程岩石分类执行。
五、本章桩深(长)是指:当桩顶位于自然地坪以下时,为桩底(桩尖)至自然地坪的长度;当桩顶平齐或高于自然地坪时,为桩的设计长度。
六、单位工程的桩基工程量少于下表对应数量时,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其中桩基工程量是桩与承台交界面到桩端承重部分的混凝土量(不包括护壁)、钢管桩质量和预制桩长度。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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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程的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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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混凝土方桩、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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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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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管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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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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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管灌注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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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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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孔灌注桩、人工挖孔灌注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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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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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打(压)桩
1.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桩、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标准按购入成品构件考虑,已包含在桩位半径15m范围内的移动、起吊、就位;超过15m时的场内运输,套用本标准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构件运输相应项目。
2.本章标准未包含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钢桩尖制安项目,实际发生时套用本标准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铁件子目。
3.预制管桩采用静压沉桩时,按柴油打桩机打桩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0。
4.送预制方(管)桩可按打(压)桩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下表系数:
送桩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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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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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m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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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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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m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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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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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m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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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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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预制管桩设计要求填充空心部分(灌芯)的,托板、连接钢板、端板及固定托板用的钢筋按实际计算,套用本标准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项目;混凝土及其他钢筋按实际计算,套用本标准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项目。
6.电焊接桩接头钢材用量设计与标准不同时,按设计调整。
7.在桩间补桩或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时,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8.打(压)桩项目按打直桩考虑,如打斜桩斜度在1:6以内者,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斜度大于1:6者,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9.打(压)桩项目按平地(坡度≤15°)打桩考虑。如在堤坡上(坡度>15°)打桩,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如在基坑内(基坑深度>1.50m)打桩或地坪上打坑槽内(坑槽深度>1m)桩,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1。
10.打试验桩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0。
八、灌注桩
1.灌注桩根据施工工序分列护筒埋设、成孔(土类、岩层)、泥浆外运、钢筋笼制作安装、混凝土灌注等项目。
2.护筒埋设
钢护筒安拆项目中,钢护筒按埋设深度2m考虑。当钢护筒埋设深度大于2m时,钢护筒摊销量乘以系数1.3,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5;若摊销量与以上系数不一致时,经建设单位签证后,可按实际摊销量进行换算;若受特殊条件限制,钢护筒无法拔出时,经建设单位签证后,可按钢护筒实际用量(或参考下表质量)进行材料换算。
桩径(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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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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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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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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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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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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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米护筒质量(k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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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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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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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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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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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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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孔
(1)回旋钻机成孔按本章旋挖钻机成孔相应项目执行。
(2)旋挖钻、冲击钻成孔如不需采用泥浆护壁时,扣减泥浆原料消耗量、泥浆泵及灰浆搅拌机台班;泥浆护壁使用膨润土的,将黏土换算为膨润土,消耗量按建设单位签证数量计算;本章标准未包括泥浆池制作,实际发生时根据做法另行计算。
(3)旋挖钻、冲击钻、沉管、长螺旋钻机成孔项目,土质类别均综合考虑,极软岩执行土层子目。
(4)旋挖钻成孔入岩项目均按软岩考虑,遇较软岩时,按软岩项目乘以系数2.00;遇较硬岩时,按软岩项目乘以系数3.00。冲击钻成孔入岩项目按较软岩考虑,遇软岩时,按较软岩项目乘以系数0.70;遇较硬岩时,按较软岩项目乘以系数1.50。成孔遇坚硬岩或岩溶夹层时,均另行计算。
(5)冲击钻机成孔如遇砂砾石、卵石层,项目增加膨润土100kg/m3,其中卵石层成孔时,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50。冲击钻机成孔按成孔深度20m编制,当成孔深度大于20m、小于40m时,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0。
(6)人工挖孔桩土石方项目土类按综合考虑,并已包含孔内照明和通风;人工挖孔桩成孔遇地下水,抽水机台班按实际签证计算;如遇流砂、淤泥,按本章人工挖孔桩(土方)相应项目执行,每立方米增加人工费312.5元,增加的材料及措施费用另行计算,工程量按流砂、淤泥区域范围内的设计体积(包括护壁)计算。
(7)人工挖孔桩空孔部分凿除按凿除实际体积计算,混凝土护壁按本章凿桩头子目执行;砖护壁按本章凿桩头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20。
(8)人工挖孔桩项目未考虑桩孔内爆破施工,如发生爆破,其中出碴按本章人工挖孔桩土方相应项目执行,爆破费用另行计算。
4.混凝土灌注及其他
(1)本章标准各种灌注桩的材料用量中,均已包含了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见下表: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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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盈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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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耗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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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管灌注桩(振动、锤击、夯扩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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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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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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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挖钻成孔灌注桩、长螺旋成孔灌注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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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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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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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击钻成孔灌注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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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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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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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章灌注桩的混凝土均按商品混凝土考虑,浇筑方式综合考虑。如实际采用现拌混凝土,按本标准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3)灌注桩后压浆注浆管、声测管埋设,注浆管、声测管如遇材质、规格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余不变。
(4)注浆管埋设项目按桩底注浆考虑,如设计采用侧向注浆时,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0。
(5)灌注桩钢筋笼项目包括制作、安装、场内运输等工作内容,钢筋规格不同时材料可进行换算。护壁钢筋并入灌注桩钢筋笼工程量计算。
(6)截桩、凿桩头项目已包括现场堆放费用,但未包括外弃费用,如有发生,按本标准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石方外运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九、泥浆外运按现场签证用量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打桩
1.打(压)预制方(管)桩按桩顶面(桩露出地面的按自然地坪面)至桩底面(不包括桩尖)。以长度计算。
2.送预制方(管)桩按设计桩顶标高至自然地坪标高另加0.5m,以长度计算。
3.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钢桩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4.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桩头灌芯按设计尺寸以灌注体积计算。
5.钢管桩按设计要求的桩体质量计算。
6.钢管桩内切割、精割盖帽按设计要求的数量计算。
7.电焊接桩按设计要求接桩的数量,以个计算。
二、灌注桩
1.旋挖钻成孔灌注桩、冲击钻成孔灌注桩、长螺旋钻成孔灌注桩
(1)旋挖钻成孔、冲击钻成孔、长螺旋钻成孔土层工程量按打桩前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或实际)桩底标高的成孔长度乘以设计桩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入岩成孔按实际入岩深度乘以设计桩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2)混凝土按设计桩长加超灌长度乘以桩截面积以体积计算,若设计未明确超灌长度,水下混凝土桩的超灌长度按0.8m计算,非水下混凝土桩的超灌长度按0.5m计算。
2.沉管成孔灌注桩
(1)沉管成孔工程量按打桩前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不包括预制桩尖)的成孔长度乘以钢外套管外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2)沉管桩灌注混凝土工程量按钢外套管外径截面积乘以设计桩长(不包括预制桩尖)另加超灌长度,以体积计算。超灌长度设计有规定者,按设计要求计算,无规定者,按桩直径的0.5倍且不小于0.5m计算。
3.人工挖孔灌注桩
(1)人工挖孔桩挖孔工程量分别按进入土层、岩层的成孔长度乘以设计护壁外围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2)人工挖孔桩混凝土护壁模板工程量,按现浇混凝土护壁与模板的实际接触面积计算。现浇(预制)混凝土、砖护壁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3)桩芯混凝土按(设计桩长度+超灌长度)乘以桩外径(不含护壁)截面积以体积计算,若设计未明确超灌长度的,桩的超灌长度按0.25m计算。
4.护筒按施工组织设计的埋设深度以长度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未明确的可按每根桩2m计算。
5.注浆管、声测管埋设工程量按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另加0.5m以长度计算。
6.桩底(侧)后注浆工程量按设计(预计)注入水泥用量以质量计算,实施中需要的水泥用量不同时可以调整。
7.空孔填充工程量,按设计桩顶至自然地坪高度乘以桩外径(不含护壁)截面积计算。
8.钢筋笼制安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重量计算。
9.灌注桩设计要求扩底时,其扩底工程量按设计尺寸以体积计算,并入相应的成孔、混凝土工程量内。
10.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截桩头,按设计要求截桩的数量计算。截桩长度≤1m时,不扣减相应桩的打桩工程量;截桩长度>1m时,其超过部分按实扣减打桩工程量,但桩体的价格不扣除。
11.凿桩头,灌注桩按设计超灌长度、预制方(管)桩按凿除实长,乘以桩身设计截面积,以体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