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包括水轮机安装、调速系统安装、水轮发电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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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大型水泵安装、水力机械辅助设备安装、电气设备安装、变电站设备安装、通信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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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电气调整、起重设备安装、闸门安装、压力钢管制作及安装、设备工地运输共十四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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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附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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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的大中型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是编制设备安装工程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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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依据,也是编制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的基础。对实行招标承包制的工程,可作为编制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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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的参考定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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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定额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定额标准、施工技术规程、验收规范等进行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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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定额适用于下列主要施工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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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备、附件、构件、材料符合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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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备安装条件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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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每天三班制和每班八小时工作制进行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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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定额中人工、材料、机械台时等均以实物量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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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定额中材料及机械仅列出主要材料和主要机械的品种、型号、规格及数量,次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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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和一般小型机械及机具已分别按占主要材料和主要机械的百分率计入“其他材料费”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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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机械费”中。使用时如有品种、型号、规格不同时,不分主次均不作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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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定额中未计价材料(如管路、电缆、母线、金具等)的用量,应根据施工图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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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量并计入规定的操作损耗量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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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定额中的人工和机械定额包括基本工作、辅助工作、准备与结束、不可避免的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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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必要的休息、工程检查、交接班、班内工作干扰、夜间施工工效影响、常用工具的小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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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养、加水加油等全部操作时间在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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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定额除各章说明外,还包括以下工作内容和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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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备安装前后的开箱、检查、清扫、滤油、注油、刷漆和喷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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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装现场内的设备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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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备的单体试运转、管和罐的水压试验、焊接及安装的质量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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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随设备成套供应的管路及部件的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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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现场施工临时设施的搭拆及其材料、专用特殊工器具的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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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施工准备及完工后的现场清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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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竣工验收移交生产前对设备的维护、检修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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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定额不包括的工作内容和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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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厂家随设备供应的材料,如水轮机定子线圈用的绝缘材料、绑线、焊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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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属于厂家供应的设备部件,如设备连接螺栓、地脚螺栓、基础铁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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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备腔体内的定量填充物,如变压器油、透平油、六氟化硫气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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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鉴定设备制造质量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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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设备基础的开挖、浇筑、回填、灌浆、抹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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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设备、构件的喷锌、镀铬及要求特殊处理工作;由于消防工作的需要,电缆敷设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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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需在电缆表面涂刷防火材料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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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材料的质量复合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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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按施工组织设计设置在各安装场地的总电源开关及以上线路的敷设维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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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大型临时设施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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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施工照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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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属于厂家责任的设备缺陷处理或缺件所需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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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机组和电力系统联合试运转期间所发生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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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由于设备运输条件的限制及其他原因需在现场从事属于制造厂内的组装工作。如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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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机分瓣转轮组焊、定子矽钢片现场叠装、定子线圈现场整体下线及铁损试验工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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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使用本定额时对不同地区、施工企业、机械化程度和施工方法等差异因素,除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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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有规定者外,均不作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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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按设备重量划分子目的定额,当所求设备的重量介于同型号设备的子目之间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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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按插入法计算安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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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 C-B )( a-b )/( c-b ) +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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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A - 所求设备安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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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A项设备重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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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较所求设备小而最接近的设备安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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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B项设备的重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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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较所求设备大而最接近的设备安装旨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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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C项设备的重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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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本定额适用于海拔2000m以下地区的建设项目,海拔2000m以上地区,其人工和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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械定额乘表0 - 1调整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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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0 - 1 海拔高程系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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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海 拔 高 程 ( 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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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2500 |
2500~3000 |
3000~3500 |
3500~4000 |
4000~4500 |
4500~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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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 |
1.10 |
1.15 |
1.20 |
1.25 |
1.30 |
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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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 |
1.25 |
1.35 |
1.45 |
1.55 |
1.65 |
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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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调整系数应以水利工程的拦河坝或水闸顶海拔高程为准,没有拦河坝或水闸工程的以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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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部海拔高程为准。一个工程项目只采用一个调整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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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本定额的数字适用范围,用以下方式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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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用一个数字表示的,仅适用于该数字本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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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数字后面用“以上”、“以外”表示的,均不包括数字本身,用“以下”、“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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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的,均包括数字本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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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数字用上下限(如2000~3000)表示的,相当于自2000以上至2500以下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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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计算装置性材料用量时,应按表0 - 2所列操作损耗率计入操作损耗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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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0 - 2 装置性材料操作损耗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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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 料 名 称 |
损耗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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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钢板(齐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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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压力钢管直管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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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压力钢管弯管、叉管、渐变管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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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种闸门及埋件 |
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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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容器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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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钢板(毛边) 压力钢管、容器等 |
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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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型钢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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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钢材及管件 机组管路、系统管道及其他管路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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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电力电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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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控制电缆、高频电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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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绝缘导线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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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硬母线(包括铜、铝、钢质的带形、管形及槽形母线)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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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裸软导线(包括铜、铝、钢及钢芯铝绞线)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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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压接式线夹、螺栓、垫圈、铝端子、护线条及紧固件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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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金具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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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绝缘子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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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塑料制品(包括塑料槽板、塑料管、塑料板等)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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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裸软导线的损耗率中包括了因弧垂及杆位高低差而增加的长度;但变电站中的母线、引下线、设备连接线等因弯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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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增加的长度,均不应以弧垂看待,应计入基本长度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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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力电缆及控制电缆的损耗率中未包括预留、备用段长度,敷设时因各种弯曲而增加的长度,以及为连接电气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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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预留的长度。这些长度均应计入基本长度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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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本定额缺项者可参考套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其他相关专业预算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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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的相应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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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使用电站主厂房桥式起重机进行安装工作时,桥式起重机台时费中不计基本折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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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和安装拆卸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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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定额中零星材料费,以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计算基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