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为规范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清单计价规范》(GB50300-2003),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水利枢纽、水利发电、引(调)水、供水、灌溉、河湖整治、堤防等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工程的招标投标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 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5 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循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
1.0.6 本规范附录A、附录B应作为编制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的依据,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 附录A为水利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水利建筑工程。
2 附录B为水利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水利安装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