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 明
本章分为现浇混凝土模板、预制混凝土模板、构筑物混凝土模板三个部分,使用时应分别套用。构筑物工程中的滑升模板是以“m3”为单位的,模板系综合考虑。倒锥壳水塔水箱提升以“座”为单位。
1.现浇混凝土模板定额按不同构件分别列有组合钢模板、复合木模板,复杂构件按木模板编制,使用时任选一种套用。
2.预制混凝土模板定额按不同构件,分别列有组合钢模板、木模板、定型钢模板。加工厂预制配合混凝土地模、胎模,现场预制配合砖地模、胎模。
3.模板工作内容包括清理、场内运输、安装、刷隔离剂、浇捣混凝土时模板维护、拆模、集中堆放、场外运输。本模板包括制作、刨光(预制构件包括刨光、现浇构件不包括刨光);组合钢模板、复合木模板包括装箱。
4.现浇钢筋混凝土柱、梁、墙、板的支模高度以3.60m编制。超过3.60m的部分,另按每增高1.00m计算增加支撑工程量。
5.设计为异形柱,其单面每边宽度在1000mm内按异形柱子目执行,每根柱两边之和超过2000mm时,则该柱按直形墙相应定额执行。异形柱边的确定如下图:
6.整板基础、带形基础的反梁或地下室墙侧面的模板用砖侧模时,砖侧模的费用应另行计算,不再套用相应的模板定额。
7.带形基础,设备基础、栏板、地沟、楼梯如遇圆弧形,执行相应复合木模板子目时,其人工、复合木模板乘系数1.30,其他不变(其他弧形构件按相应定额执行)。
8.用钢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贮仓是按无井架施工计算的,并综合了操作平台,不再计算脚手架和竖井架。
9.烟囱钢滑升模板项目均已包括烟囱筒身、牛腿、烟道口;水塔钢滑升模板均已包括支筒、门窗洞口等模板用量。
10.钢筋混凝土水塔、砖水塔基础采用毛石混凝土、混凝土基础时按烟囱相应子目执行。
11.倒锥壳水塔塔身钢滑升模板项目,也适用于一般水塔塔身滑升模板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现浇混凝土及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积以“m2”计算。
2.钢筋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0m2 以内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不另增加,但突出墙、板面的侧壁模板应相应增加。单孔面积在0.30m2 以外的孔洞,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之内计算。
3.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分别按梁、板、柱、墙有关规定计算,墙上单面附墙柱,并入墙内工程量计算;双面附墙柱,按柱工程量计算。
4.预制混凝土板间或边补现浇板缝,缝宽在60mm以上者,模板按平板定额计算。宽度在60mm以内时不计。
5.杯形基础杯口高度大于杯口长边时,套高杯基础定额子目。
6.构造柱外露面应按图示外露部分计算模板面积,留马牙槎的按最宽面计算模板宽度。构造柱与墙接触部分不计算模板面积。
7.现浇混凝土雨篷、阳台、水平挑板,按图示挑出墙面以外板底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附在阳台梁上的混凝土线条不计算水平投影面积)。挑出墙外的牛腿梁及板边模板不另计算。封口梁及翻边,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积并入阳台、雨篷内计算。
雨篷挑出超过1.5m或柱式雨篷的模板,按相应的有梁板和柱计算。
8.钢筋混凝土楼梯包括楼梯段、中间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与楼板连接的梁,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200mm的梯井,伸入墙内的部分不另增加。
9.混凝土台阶不包括侧墙,按图示台阶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端头及两侧不另计模板面积。侧墙模板按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套圈梁定额。
10.柱与梁、柱与墙、梁与梁等连接的重叠部分以及伸入墙内的梁头板头,均不计算模板面积。
11.设备基础螺栓套留孔分别不同深度以“个”计算。
12.栏板、栏杆按“延长米”计算,栏板、栏杆的斜长按水平投影长度乘系数1.15计算。
13.现浇混凝土柱、板、墙和梁的支模高度以净高(底层无地下室者需另加室内外高差)在3.60m内为准,超过3.60m的部分,另按超过部分每增高1m计算增加支撑工程量。不足0.50m时不计,超过0.5m按1m计算。
14.支模高度净高是指:
(1)柱:无地下室底层是指设计室外地面至上层板底面,楼层板顶面至上层板底面;
(2)板:无地下室底层是指设计室外地面至上层板底面,楼层板顶面至上层板底面;
(3)梁:无地下室底层是指设计室外地面至梁底面,楼层梁顶面至上层梁底面;
(4)墙:整板基础板顶面(或反梁顶面)至上层板底面,楼层板顶面至上层板底面。
15.劲性混凝土柱模板,按现浇柱定额执行。
二、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混凝土实体体积以“m3”计算,混凝土地模已包括在定额中,不另计算。空腹构件应扣除空腹体积。
2.预制桩的体积,按设计全长乘以桩截面积计算(不扣桩尖虚体积),但预制桩尖应按实体积计算。
3.小型池槽按外形体积以“m3”计算。
4.漏空花格窗、花格芯,按外围面积以“m2”计算。
三、构筑物工程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一)贮水(油)池
1.池底为平底执行平底子目,其平底体积应包括池壁下部的扩大部分:池底有斜坡者,执行坡底子目.均按图示尺寸的接触面计算。
2.池壁有壁基梁时,锥形底应算至壁基梁底面,池壁应从壁基梁上口开始,壁基梁应从锥形底上表面算至池壁下口;无壁基梁时锥形底算至坡上表面,池壁应从锥形底的上表面开始。
3.无梁池盖柱的柱高,应由池底上表面算至池盖的下表面,包括柱帽、柱座的模板面积。
4.池壁应按圆形壁、矩形壁分别计算,其高度不包括池壁上下处的扩大部分,无扩大部分时,则自池底上表面(或壁基梁上表面)至池盖下表面。
5.无梁盖应包括与池壁相连的扩大部分的面积;肋形盖应包括主、次梁及盖板部分的面积:球形盖应自池壁顶面以上,包括边侧梁的面积在内。
6.沉淀池水槽系指池壁上的环形溢水槽及纵、横、U形水槽,但不包括与水槽相连的矩形梁;矩形梁可按现浇构件矩形梁定额计算。
(二)贮仓
1.矩形仓:
⑴矩形仓分立壁和漏斗计算接触面积,立壁和漏斗按相互交点的水平线为分界线;壁上圈梁并入漏斗工程量内。基础、支撑漏斗的柱和柱间的连系梁分别按现浇构件的相应子目计算。
2.圆筒仓:
⑴本定额适用于高度在30m以下、仓壁厚度不变、上下断面一致、采用钢滑模施工工艺的圆形贮仓,如盐仓、粮仓、水泥库等。
⑵圆形仓工程量应分仓底板、顶板、仓壁三部分。底板、顶板按接触面积计算,仓壁按实体积以“m3” 计算。
⑶圆形仓底板以下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基础按现浇构件的相应项目计算。
⑷仓顶板的梁与仓顶板合并计算,按仓顶板定额执行。
⑸仓壁高度应自仓壁底面算至顶板底面计算,扣除0.05m2 以上的孔洞。
(三)水塔
1.基础:各种基础均以接触面积计算(包括基础底板和筒座),筒座以上为塔身,以下为基础。
2.筒身:
⑴钢筋混凝土筒式塔身以筒座上表面或基础底板上表面为分界线,柱式塔身以柱脚与基础底板或梁交界处为分界线,与基础底板相连接的梁并入基础内计算。
⑵钢筋混凝土筒式塔身与水箱的分界是以水箱底部的圈梁为界,圈梁底以下为筒式塔身。水箱的槽底(包括圈梁)、塔顶、水箱(槽)壁工程量均应分别按接触面积计算。
⑶钢筋混凝土筒式塔身以接触面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面积,依附于筒身的过梁、雨篷、挑檐等工程量并入筒身面积内按塔身计算;柱式塔身不分斜柱、直柱和梁,均按接触面积合并计算按柱式塔身定额执行。
⑷钢筋混凝土、砖塔身内设置钢筋混凝土平台、回廊以接触面积计算。
⑸砖砌筒身设置的钢筋混凝土圈梁以接触面积计算,按本章相应项目执行。
3.塔顶及槽底:
⑴钢筋混凝土塔顶及槽底的工程量合并计算。塔顶包括顶板和圈梁;槽底包括底板、挑出斜壁和圈梁。回廊及平台另行计算。
⑵槽底不分平底、拱底、塔顶不分锥形、球形均按本定额执行。
4.水箱内、外壁:
⑴与塔顶、槽底(或斜壁)相连系的圈梁之间的直壁为水槽内、外壁;设保温水槽的外保护壁为外壁,直接承受水侧压力的水槽壁为内壁。非保温水箱的水槽按内壁计算。
⑵水槽内、外壁以接触面积计算;依附于外壁的柱、梁等并入外壁面积中计算。
5.倒锥壳水塔:
⑴基础按相应水塔基础的规定计算,其筒身、水箱制作按混凝土的体积以“m3” 计算。
⑵环梁以混凝土接触面积计算。
⑶水箱提升按不同容积和不同的提升高度,分别套用定额,以“座”计算。
(四)烟囱
1.钢筋混凝土烟囱基础,包括基础底板及筒座,筒座以上为筒身,烟囱基础按接触面积计算。
2.烟囱筒身
⑴烟囱筒身不分方形、圆形均按“m3” 计算,筒身体积应以筒壁平均中心线长度乘厚度。圆筒壁周长不同时,可分段计算。
⑵砖烟囱的钢筋混凝土圈梁和过梁,按接触面积计算,套用本章现浇钢筋混凝土构件的相应项目。
⑶烟囱的钢筋混凝土集灰斗(包括分隔墙、水平隔墙、柱、梁等)应按本章现浇钢筋混凝土构件相应项目计算、套用。
⑷烟道中的其他钢筋混凝土构件模板,应按本章相应钢筋混凝土构件的相应定额计算、套用。
⑸架空烟道按现浇构件模板相应定额计算。
(五)使用滑升模板施工的均按混凝土体积以“m3”计算,其构件划分依照上述计算规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