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范围如下:
1.制冷机械:包括活塞式制冷压缩机、螺杆式冷水机组、离心式冷水机组、热泵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快速制冰设备、盐水制冰设备、冷风机及空气幕、润滑油处理设备、搅拌器。
2.其他机械:包括膨胀机、柴油机、柴油发电机组、电动机及电动发电机组。
二、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整体、解体安装。
2.电动机及电动发电机组装联轴器或皮带轮。
3.设备带有的电动机安装。
三、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1.与设备本体非同一底座的各种设备、启动装置与仪表盘(柜)等的安装、调试。
2.电动机及其他动力机械的拆装检查、配管、配线、调试。
3.刮研工作。
4.非设备带有的支架、沟槽、防护罩等的安装。
5.设备保温及油漆。
6.加制冷剂及制冷系统调试。
四、冷风机定额的设备重量按冷风机本体、电动机、底座的总重量计算。
五、柴油发电机组定额的设备重量,按机组的总重量计算。通信工程柴油发电机组按容量(kW)划分,应执行本章相应定额时,可按工程具体情况自行划分档次。
六、各定额说明内已规定包括电动机、电动发电机组安装者,不得再执行本章中的有关定额。
七、设备重量计算方法:在同一底座上的机组按整体重量计算,非同一底座上的机组按主机、辅机及底座的总重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