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材质为碳钢、合金钢、不锈钢等静置设备安装工程:包括容器、塔器、反应器、换热器、催化裂化再生器、催化裂化沉降器、催化裂化旋风分离器、空分分馏器以及电解槽、除雾器、除尘器、污水处理等设备安装;设备安装胎具的制作、安装、拆除;以及焊逢热处理、整体热处理、设备清洗、脱脂、钝化。
二、根据设备到货状态及现场施工的工作内容,定额项目划分如下:
1.分片、分段、设备组装。
2.整体设备安装。
3.塔盘安装。
4.塔内衬合金板。
5.塔内固定件安装。
6.设备填充。
三、本章定额包括范围:
1.容器类:各种形状的空体、内带夹套立式、卧式容器,内有冷却、加热及其他装置的容器、带搅拌装置的容器以及独立搅拌装置设备。
2.反应器类:各种形状的内有复杂装置,进行聚合、分离、蒸发、结晶等内有复杂装置起化学反应的设备。
3.热交换器类:各种结构的换热器、冷凝器、蒸发器、加热器和冷却器。
4.塔器类:包括各种结构、类型的板式塔、填料塔及其他结构与塔体组合的整体吊装设备。
5.立式隔膜电解槽、电除雾器及电除尘器。
6.污水处理设备。
7.催化、裂化再生器、沉降器、旋风分离器组对:包括分节、分段组对、划线、定位、开孔、内外固定件、开口件、吊耳安装、坡口修磨、点焊、清根、焊接、试漏、钉头及端板安装、焊接、头盖翻个。
8.再生器沉降器钉头、端板、龟甲网安装包括清点、检查、划线、定距、放样、下料、滚圆、铺衬、接口处理、焊接、冲击试验等。
9.空分分馏塔整体安装包括配合二次灌浆;散装到货的分馏塔安装包括:冷箱结构架、壳体、平台、栏杆、梯子安装、焊接,冷箱内设备分段组对、焊接、安装;阀门阀件及支架安装,冷箱内管道、管件脱脂、下料、坡口、焊接安装,系统吹扫、气密泄露试验。
10.设备组装胎具、设备组对及吊装加固件的制作、安装、拆除。
11.焊逢热处理及整体设备、球罐热处理。
12.设备清洗、脱脂、钝化。
四、本章定额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金属抱杆安装拆除、移位及其台次使用费。
2.设备的水压、气密试验。
3.无损探 伤检验。
4.预热、后热及整体热处理。
5.吊耳的制作安装。
6.各类胎具及加固件的制作安装与拆除。
7.设备的除锈、刷油、防腐、衬里、保温、保冷及砌筑工程。
8.组装平台的铺设与拆除。
9.设备的冲洗、钝化与脱脂。
10.设备本体法兰外的管道安装。
11.安装在设备外表面的平台、梯子、栏杆的制作安装。
12.电解槽隔膜的吸附处理。
13.电除雾器玻璃钢接缝的处理。
14.管式除雾器壳体的衬铅、本棚板的制作。
15.F.R.P壳体的接缝玻璃钢积层的施工及内部衬铅。
16.电机抽芯检查,减速器的解体检查。
17.空分分馏塔安装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安装前设备、阀门脱脂、试压(制造厂应充氮密封到现场)。
(2)结构、管件、吊耳、临时支撑的制作。
(3)充氩保护焊,如需充氩保护时,氩气用量乘以系数1.7,若管道全部充氩,另行计算。
(4)空分装置冷箱外的设备。
五、有关定额项目的说明:
1.分片、分段设备组装:
(1)不适用于散装货螺栓组对的设备组装;
(2)项目中不包括组装成整体后的就位吊装,该部分工作内容应执行一次整体安装定额:
(3)分段设备组装的有关调整系数如下:
①分段容器按两段一道口取定,每增加一道口,定额乘以系数1.35;
②分段塔器按三段两道口取定;若分两段到货一道口时,定额乘以系数0.75,三段以上每增加一段,定额乘以系数1.35;
(4)不同材质的分段、分片设备组装按下列系数调整
不同材质的分段、分片设备组装调整系数表
材 质 |
合金钢 |
低温钢 |
复 合 板 |
|
碳 钢 |
不锈钢 |
|||
人工费 |
1.15 |
1.20 |
1.15 |
1.20 |
材料费 |
1.02 |
1.12 |
1.02 |
1.10 |
机械费 |
1.12 |
1.20 |
1.12 |
1.20 |
注:1.合金钢、低温钢设备以碳钢设备为基数。
2.复合板设备只计算复合板部分。
2.整体设备安装:
(1)立式容器与卧式容器应分别执行相应的定额项目;
(2)热交换器安装不包括抽芯检验:如需抽芯检验时,应执行热交换器抽芯检查的相应项目;
(3)容器抽芯检查时,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0;
(4)容器若为壳体与内芯分别安装时,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50;
(5)热交换器抽芯检查所用垫片,定额中是按耐油石棉橡胶垫取定:如采用金属缠绕式垫片,可按实调整;
(6)塔盘安装是综合测算取定的,不论采用立式安装还是卧式安装,除另有规定外,定额不得调整;
(7)设备填充材料与定额内容不同时,可按实另行计算;
(8)整体设备吊装的重量包括本体、附件、吊耳、绝缘、内衬及随主体吊装的管线、平台、梯子和吊装加固件的全部重量,但不包括立式安装的塔盘和填充物的重量;
(9)定额按立式和卧式设备的重量综合取定其形状尺寸,以设计正负零为基准,至设备底座安装标高点为吊装高度范围,分别执行定额项目,不得计取超高费。实际施工采用的吊装方法和吊装机具与定额取定不同时,不得调整定额。
3.空分分馏塔:
适用于双高压工艺流程及分子筛流程的空气分馏塔整体安装、全低压板翅式可逆热交换生产工艺现场组装的冷箱及冷箱内的静置设备、工艺管道。
4.焊缝热处理:
(1)液化气预热与后热按板材不同厚度分别列项计算,适用于设备和球形罐的焊缝预热和后热。
(2)液化气预热后热器具制作按设备及球形罐的不同容量以“台”计算。设备容积大于300m3 时,可执行球形罐的相应项目。
5.设备和球形罐的整体热处理,应分别执行相应项目。
6.吊耳制作安装按荷载能力以“个”计算,其定额消耗量不得调整。
7.设备组装(划分为分片与分段组装)胎具是指组装的手段措施,包括组装时的加固措施。按设备重量范围划分子目,以“台”为单位计算。不论采用何种施工方法,定额不得调整。
8.设备吊装加固按审定后的施工措施方案以“t”为单位计算。定额包括了加固件的制作、安装与拆除。
9.设备清洗、钝化、脱脂:
(1)设备清洗、钝化、脱脂需用的手段措施消耗量,按不同项目以“次”摊销计算;定额内的消耗量是指每次摊销后的数量,是综合取定的,不得调整。
(2)脱脂项目包括了通风设备的安装与拆除。
(3)设备清洗定额选定水冲洗、气体冲洗和蒸气吹洗三种方法,如施工中采用与定额不同的方法时,可按实调整。
(4)设备脱脂定额选定四种方法,如施工中采用与定额不同的方法时,可按实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