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砌筑高度8m以内的桥涵砌筑工程。
二、砌筑定额中未包括垫层、拱背和台背的填充项目,如发生,可套用有关定额。
三、定额中调制砂浆,均按砂浆搅拌机拌和,如采用人工拌制时,定额不予调整。
四、干砌块料,可套用“D.3桥涵护岸工程”中第五章相应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砌筑工程量按设计砌体尺寸以“”计算,嵌入砌体中的钢管、沉降缝、伸缩缝以及单孔0.3m2以内的预留孔所占体积不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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