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据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及岩石类别鉴定方法见下表对照后确定。
二、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的划分:
1.底宽7m内,底长大于底宽3倍以上应按沟槽计算。
2.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下,底面积在150m2以内应按基坑计算。
3.超过上述范围,应按一般土石方计算。
三、挖方按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填方按压实(夯实)后的体积(实方)计算。挖虚方时,应折合为自然方量,执行相应的定额子目。
四、填方均不含土方的费用,如需买土回填时,另计买土费用,列入材料差价。
五、干、湿土的划分首先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挖湿土时,定额工日和机械乘以系数1.18,干、湿土工程量分别计算。采用井点降水的土方应按干土计算。
六、挖土机在垫板上作业,定额工日和机械乘以系数1.25,搭拆垫板的人工、材料和辅机摊销费列入措施费计算。
七、如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的平均土层厚度小于30cm时,按相应定额子目的推土机台班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乘以系数1.17。
八、如在支撑下挖土,按相应定额子目的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机械乘以系数1.20。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支撑下挖土。
九、挖密实的钢碴,按挖四类土定额工日乘以系数2.50,机械乘以系数1.50。
十、自卸汽车运土,如反铲挖掘机装车,则按相应定额子目的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10;拉铲挖掘机装车,则按相应定额子目的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2。
十一、石方爆破按炮眼法松动爆破和无地下渗水积水考虑,防水和覆盖材料未计在定额内。采用火雷管可以换算,雷管数量不变,扣除胶质导线用量,增加导火索用量,导火索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抛掷和定向爆破另行处理。打眼爆破若要达到石料粒径要求,则增加的费用另计。
十二、定额不包括现场障碍物清理,障碍物清理费用另行计算。
十三、支撑工程的说明:
1.适用于沟槽、基坑、工作坑及检查井的支撑。
2.挡土板间距不同时,不作调整。
3.除槽钢挡土板外,定额均按横板、竖撑计算,如采用竖板、横撑时,其定额工日乘以系数1.2。
4.定额中挡土板支撑按槽坑两侧同时支撑挡土板考虑,支撑面积为两侧挡土板面积之和,支撑宽度为4.1m以内。如槽坑宽度超过4.1m时,其两侧均按一侧支挡土板考虑。按槽坑一侧支撑挡土板面积计算时,定额工日数乘以系数1.33,除挡土板外,其他材料乘以系数2.0。
5.放坡开挖不得再计算挡土板,如遇上层放坡、下层支撑则按实际支撑面积计算。
6.钢桩挡土板中的槽钢桩按设计以“t”为单位,按打、拔工具桩相应定额执行。
7.如采用井字支撑时,按疏撑乘以系数0.6l。
十四、场内运输是指土石方挖、填平衡部分的运输和临时堆放所需的运输。
十五、挖方的临时支撑围护和安全所需的放坡及工作面所需的加宽部分的挖方,在组价时要考虑。
十六、缺方内运可参考余方弃置相应项目执行,买土另计。
十七、施工机械是依据《河南省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机械的种类、型号、功率并结合施工的平均水平而合理化编制的,实际施工中企业应根据机械组合情况、机械的工作效率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自主报价。
土壤和岩石类别鉴定方法表类 别 | 土壤、岩石名称及特征 | 鉴别方法 | ||
极限压碎强度(kg/cm2) | 用轻钻孔机钻进1m耗时(min) |
开挖方法 及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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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类 土 壤 | 1.砂、砂壤土、腐殖土、泥炭 | 用尖锹开挖,少量用镐开挖 | ||
2.轻壤土和黄土类土 | ||||
3.潮湿而松散的黄土,软的盐渍土和碱土 | ||||
4.含有草根的密实腐殖土 | ||||
5.含有直径在30以内根类的泥炭和腐殖土 | ||||
6.掺有卵石、碎石和石屑的砂和腐殖土 | ||||
7.含有卵石或碎石杂质的胶结成块的填土 | ||||
8.含有草根的密实腐殖土 | ||||
9.含有碎石、卵石和建筑料杂质的砂壤土 | ||||
三类土壤 | 1.肥粘土、冰粘土 | 用尖锹并同时用镐开挖 | ||
2.重壤土、粗砾石、粒径为15~40的碎石和卵石 | ||||
3.干黄土和掺有碎石和卵石的自然含水量黄土 | ||||
4.含有直径大于30根类的腐殖土或泥炭 | ||||
5.掺有碎石或卵石和建筑碎料的土壤 | ||||
四类土壤砂砾坚土 | 1.含碎石的重粘土、硬粘土 | 全部用镐挖掘、少许用撬棍挖掘 | ||
2.含有碎石、卵石、建筑材料和重达25kg的顽石(总体积10%以内)等杂质的肥粘土和重壤土 | ||||
3.泥板岩、不含或含有重量达10kg的顽石 |
类 别 | 土壤、岩石名称及特征 | 鉴别方法 | ||
极限压碎强度(kg/cm2) | 用轻钻孔机钻进1m耗时(min) |
开挖方法 及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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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石 | 1.含有重量在50kg以内的巨砾(总体积10%以上)的冰渍石 | <200 | <3.5 | 部分用手凿工具,部分用爆破方法开挖 |
2.硅藻岩、软白垩岩、胶结力弱的砾岩、各种不坚实的片岩、石膏 | ||||
次坚石 | 1.凝灰岩、浮石、松软多孔和裂缝严重的石灰岩、中等硬变的片岩和泥灰岩 | 200~800 | 3.5~8.5 | 用风镐和爆破方法开挖 |
2.石灰石胶结的带有卵石和沉积岩的砾石、风化的和有大裂缝的粘土质砂岩、坚实的泥板岩和泥灰岩 | ||||
3.砾质花岗岩、泥灰质石灰岩、粘土质砂岩、砂质云母片岩或硬石膏 | ||||
普坚石 | 1.严重风化的软弱的花岗岩、片麻岩和正长岩、滑石化的蛇纹岩、砂岩、菱镁矿、含有卵石、沉积岩的渣质胶结的砾岩 | 800~1200 | 11.5~15 | 用爆破方法开挖 |
2.白云石、大理石、石灰岩、片岩、石灰质胶结的致密砾石 | ||||
特坚石 | 1.片麻岩、非常坚固的石灰岩、砂岩 | 1200~2500 | 18.5~46 | 用爆破方法开挖 |
2.白云岩、花岗岩、辉绿岩、玢岩、闪长岩、石灰质胶结的含有火成岩卵石的砾石 3.安山岩、玄武岩、角页岩、辉长岩、石英岩 |
一、挖土方:
1.挖一般土方按设计图示开挖线以体积计算。
2.挖沟槽土方按原地面线以下按构筑物最大水平投影面积乘以挖土深度(原地面平均标高至槽底高度)以体积计算。
3.挖基坑土方原地面线以下按构筑物最大水平投影面积乘以挖土深度(原地面平均标高至坑底高度)以体积计算。
4.挖淤泥按设计图示的位置及界限以体积计算。
5.土方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
(1)土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如需按天然密实体积折算时,应按表计算:
土方体积换算表虚方体积 | 天然密实度体积 | 夯实后体积 | 松填体积 |
1.00 1.30 1.49 1.20 |
0.77 1.00 1.15 0.93 |
0.67 0.87 1.00 0.81 |
0.83 1.08 1.24 1.00 |
注:表中的虚土是指未经填压自然堆成的土;天然密实土是指未经动的自然土(天然土);夯实土是指按规范要求经过分层碾压、夯实的土;松填土是指挖出的自然土,自然堆放未经夯实填在槽坑中的土。
6.相关规定如下:
(1)平整场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接触层的面积计算。如设计明确规定加宽值时应按设计要求加宽值+50cm(每侧)计算,如设计无明确规定的可按每侧65cm计算,在组价时考虑。
(2)原土夯实、碾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接触层的面积计算。如设计明确规定加宽值时应按设计要求计算,如设计无明确规定的可按每侧15cm计算,在组价时考虑。
(3)支撑工程按设计尺寸或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支撑面积以“m2”计算。
(4)修建机械上下坡的便道挖土方量不能计入清单工程量,放在组价时考虑。
(5)定额子目内未考虑工作面和放坡应增加的费用,如设计图纸无明确规定时可按下表计算增加的土方工程量,在组价时考虑:
放坡系数土壤类别 | 放坡起点深度(m) | 机械开挖 | 人工开挖 | |
坑内作业 | 坑上作业 | |||
一﹑二类土 |
1.20 |
1︰0.33 | 1︰0.75 | 1︰0.50 |
三类土 | 1.50 | 1︰0.25 | 1︰0.67 | 1︰0.33 |
四类土 | 2.00 | 1︰0.10 | 1︰0.33 | 1︰0.25 |
管道结构宽 (cm) |
混凝土管道 基础90° |
混凝土管道 基础>90° |
金属管道 | 构筑物 | |
无防潮层 | 有防潮层 | ||||
50以内 | 40 | 40 | 30 | 40 | 60 |
100以内 | 50 | 50 | 40 | ||
250以内 | 60 | 50 | 40 |
注:如在同一断面内遇有数类土壤,其放坡系数可按各类土占全部深度的百分比加权计算。管道结构宽:无管座按管道外径计算,有管座按管道基础外缘计算,构筑物按基础外缘计算,如设挡土板则每侧增加lOcm。
(6)机械挖土方中如需人工辅助开挖(包括切边、修整底边),机械挖土按挖土方量90%计算,人工挖土土方量按土方量lO%计算,套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5。
二、挖石方:
1.人工挖一般石方按设计图示开挖线以体积计算。
2.人工挖沟槽石方按原地面线以下按构筑物最大水平投影面积乘以挖石深度(原地面平均标高至槽底高度)以体积计算。
3.人工挖基坑石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4.爆破石方、机械破碎石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其开挖坡面每侧加允许超挖量为松、次坚石20cm,普、特坚石15cm,并入挖方量内。
三、填方及土石方运输:
1.道路填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沟槽及基坑填方按挖方清单工程量减基础、构筑物埋入体积加原地面线至设计要求标高间的体积计算,如设计填筑线在原地面以上的话,还应加上原地面线至设计线之间的体积。
3.余放弃置按挖方清单项目工程量减利用回填方体积(正数)计算。每个单位工程的挖方与填方应进行平衡,多余部分应列入余土弃置的项目。
4.土石方运距应以挖土重心至填土重心或弃土重心最近距离计算,挖土重心、填土重心、弃土重心按施工组织设计或现场确定。如遇下列情况应增加运距:
(1)人力及人力车运土石方上坡坡度在15%以上,推土机、铲运机重车上坡坡度大于5%,运距按斜道长度乘以如下系数:
运距相关系数项 目 | 推土机、铲运机 | 人力及人力车 | |||
坡度(%) | 5~10 | 15以内 | 20以内 | 25以内 | 15以上 |
系 数 | 1.75 | 2 | 2.25 | 2.5 | 5 |
(2)采用人力垂直运输土、石方,垂直深度每米折合水平运距7m计算。
(3)运石方应按天然实体积计算,如运虚体积时,按运石方子目合计工日乘以系数0.65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