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放脚层数 | 增加断面面积 | 放脚层数 | 增加断面面积 | ||
等高 | 不等高 | 等高 | 不等高 | ||
一 | 0.01575 | 0.01575 | 四 | 0.1575 | 0.126 |
二 | 0.04725 | 0.03938 | 五 | 0.23625 | 0.189 |
三 | 0.0945 | 0.07875 | 六 | 0.33075 | 0.25988 |
二、实心砖墙、空心砖墙、砌块墙、毛石墙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内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圈梁、挑梁、过梁及凹进墙内的壁龛、管槽、暖气槽、消火栓箱所占体积。不扣除梁头、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檐椽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砖平碹、砖拱碹、砖过梁、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凸出墙面的腰线、挑檐、压顶、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的体积亦不增加,凸出墙面的砖垛并入墙体体积内。
1.墙长度:外墙按中心线长度,内墙按净长计算。
2.墙高度:
(1)外墙: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c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cm,出檐宽度超过60cm时,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屋面板底。
(2)内墙: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c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顶;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3)女儿墙: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
(4)内、外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5)围墙:高度从基础顶面起算至压顶上表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与墙体为一体的砖围墙柱并入围墙体积内计算。
3.标准砖墙厚度按下表计算。
墙厚(砖) | 1月4日 | 1月2日 | 3月4日 | 1 | 1 1/2 | 2 | 2 1/2 | 3 |
计算厚度(mm) | 53 | 115 | 180 | 240 | 365 | 490 | 615 | 740 |
三、空花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空花部分外形体积计算,不扣除空洞部分体积。
四、砖地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砌体积计算。
五、实心砖柱、零星砌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梁垫、梁头、板头所占体积。砖柱不分柱基和柱身,其工程量合并计算,按砖柱基价子目计算。
六、其他砌体均按图示尺寸以实砌体积计算。
七、基础砂浆防潮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八、墙面勾缝按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扣除墙面和墙裙抹灰面积,不扣除门窗套和腰线等零星抹灰及门窗洞口所占面积,但垛、门窗洞口侧壁和顶面的勾缝亦不增加。
九、独立柱勾缝,按图示外形尺寸以面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