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本章包括绿地整理,挖绿化用地土方,排盐,人工换种植土,起挖树木及竹类,栽植花木及竹类,大树移植,绿化成活养护,其他项目等9节;共325条基价子目。
二、本章基价不包括栽植前绿化用地清理垃圾,但包括栽植后绿化用地周围2m以内清理工作。
三、本章基价所列的计算规格:胸径是指从地表面向上1.2m高处树干的直径。地径是指从地表面向上30cm高处树干的直径。乔木土球直径是按乔木胸径的8倍取定。灌木土球直径是按灌木地径的7倍取定。冠丛高是指从地表面至灌木顶端的高度。年生是指从繁殖起至起苗时的时间。株高是指从地表面至树顶端的高度。蓬径是指球形植物垂直投影面的直径。篱高是指从地表面至绿篱顶端的高度。
四、新工栽植与大树移植规格的划分:带土球乔木土球直径在140cm以内者为新工栽植,土球直径在140cm以外者为大树移植;裸根乔木胸径在20cm以内者为新工栽植,胸径在20cm以外者为大树移植。
五、本章大树移植基价子目分不换土和换种植土两类,又分带土球、裸根、装木箱三种;其装木箱所用木材、钢丝绳等主要材料是按÷摊销。
六、本章栽植基价中未包括苗木价值,计价时应按设计要求的苗木品种、规格的市场价格计人。
七、各种植物材料在运输、栽植过程中,其合理损耗率:乔木、灌木为1.5%,攀缘植物、绿篱为2%,露地花卉、草皮为4%,草花类为10%。
八、整理绿化用地是指厚度在±30cm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处理厚度超过30cm时,应按挖土或填土的相应基价子目计算。
九、整理绿化用地是对不需换土所采用的基价子目;如需换土的绿化用地,不得采用此项基价子目。
十、土壤类别的鉴别方法按第一册第一章说明中的土壤及岩石类别的鉴别方法规定执行。
十一、在计算人工挖绿化用地土方(除人工挖绿带沟、管沟以外)及人工换种植土时,设计有要求,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计算;设计无要求,可按附表“绿化工程相应规格对照参考表”的规格进行计算。
十二、机械挖土不分挖土深度。基价中只包括挖土区清理机下余土所需的推土机台班,不包括卸土区所需的推土机台班,亦不包括平整道路及清除其他障碍物所需的推土机台班。
十三、机械土方施工过程中,当遇见影响机械正常效率发挥时,可按下表调整。
序号 |
现象 |
人工费 |
机械费 |
管理费 |
1 |
挖土机挖土含水率超过25%的土方 |
15% |
15% |
15% |
2 |
铲运机铲土平均厚度小于30cm的土方 |
17% |
17% |
17% |
3 |
推土机推土平均厚度小于30cm的土方 |
25% |
25% |
25% |
十四、本章栽植基价中已包括了栽植后的10天养护。
十五、在栽植工程中遇有组合式球形植物时,可按绿篱的相应规格基价子目计算。
十六、栽植片植匍匐的地被植物按栽植片植花卉基价子目计算,基价子目中的人工费和管理费乘以系数1.2。
十七、本章栽植基价中所用肥料是按有机肥(土堆肥)考虑的,如使用其他肥料允许换算,但人工费和管理费不变。
十八、本章栽植基价中的回填土是以原土回填为准。需换种植土时,按人工换种植土的相应基价子目计算;在人工换种植土基价中应扣除栽植带土球苗木的土球直径超过30cm所占换土量;换土量内已包括了土的损耗和筑水围的用土量。
十九、本章栽植基价中的浇水是按自来水人工胶管浇水考虑的;如用其他水源,需化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但仍执行本基价。
二十、在绿化工程施工现场如需采用汽车浇水,应按汽车浇水基价子目进行计算;其计算方法:按基价子目中的用水量,增汽车浇水机械费,减人工胶管浇水人工费。
二十一、本章大树移植基价子目所列机械费是按树木不同规格,不同移植方法综合考虑的,不论使用何种机械或不使用机械,其基价均不得调整;如遇超过规定规格的大树移植,按实际发生另行计算。基价子目中的运输费均以外环线以内为准,超出部分按实际发生另行计算。
二十二、本章绿化成活养护基价子目所包含的定额时间单位为年,即连续累计十二个月为一年;若分月承包则按下表系数执行。
时间(月数)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系数 |
0.20 |
0.30 |
0.37 |
0.44 |
0.51 |
0.58 |
0.65 |
0.72 |
0.79 |
0.86 |
0.93 |
1.00 |
二十三、本章绿化成活养护基价中的草坪成活养护,播种草坪生长期超过6个月按散铺基价子目计算;散铺草坪生长期超过6个月按满铺基价子目计算。
二十四、在绿化工程中如需做假植乔木、灌木,树木支撑,搭设遮阴棚,草绳绕树干,乔木、绿篱防寒及工程废土清运应在施工技术措施项目中计算。